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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诈! 北流的李某在银行取款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4-12-5 15:34 来自 123123 发布 @ 网友播报

   2024年12月1日起,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正式施行。《惩戒办法》是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实施的重要配套文件,玉林市公安局根据《惩戒办法》相关规定,向上级公安机关报送1515名人员名单,拟对其实施惩戒。
身边案例:近日,玉林市福绵区的陈某为了与朋友联络感情,便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及其妻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出借给朋友用来转移来路不明的资金。陈某收到涉诈资金后,将钱转回给朋友,共计20000元。近日,北流的李某为了赚取好处费,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妹夫冼某的亲戚用于接收涉诈资金,共计20000元。李某在收到涉诈资金后,还到北流市银行柜台帮助对方取现,被公安机关抓获。


《惩戒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惩戒对象包括:
(一)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者实施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妨害信用卡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及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等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二)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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