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6家见习基地,就业见习人员38名。
二、报名条件见习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二)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岗位要求(一)思想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二)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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