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容县公安局发布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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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容县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容县公安局2024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31名(具体岗位和人数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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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的均可)。
三、报名条件、要求(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2023年11月以来从容县公安局离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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