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一开篇就讲“人之初,性本善”,儒家认为,人的善恶源于后天的学习和影响,是一种积极入世的人生观;西方的《圣经》讲原罪,即人性本恶,基督认为人要通过后天的向善而赎罪;佛家讲因果,认为人现世的善恶优劣源于前世的果报,而人要努力向善是为了下世的种因;《易经》讲天地人的统一,人要效法于天,人的善恶优劣受天道的支配,故才有“天命”之说。 “天命”之理不仅是说“人命”受制于“天”,而且还有“天道”创造了人含义,至于“天道”是如何造人的,其中的因果还不是我们人类的智慧能企及的,是否最后又归于佛家的因果之说,不得而知。我们这里只能通过了解人命运的原理,来深切体会《易》的“天命”思想的深意。 有一些人一生下来,就注定是要吃官司坐牢的,只是因为他出生的时间中带有这些凶的讯息,而不是因为别的。
记得那是1988年,有个姓王的妇女找夏老师来给她年仅十五岁的小儿子算命,他儿子的生日是:1974年农历三月廿五日丑时,排出的八字是:甲寅、戊辰、戊子、癸丑,六岁行运。
夏老师思考一会这个八字,就说:“你这个儿子出官司了,马上就会有牢狱之灾,是不是已经出事了?” “是啊,昨天晚上被公安抓了,我们也不知他犯了什么事,想让你看一看,事情大不大?能不能过去?” “依我看他儿犯的事够大了,即使过了今年过不了解17岁,非有牢狱不可。”夏老师回答道。 “我就是当心这个,你看他是犯了什么事,要坐多少年?” “具体是什么事不好看,但我知道他是结伙作案,看他的命相牢狱时间很长,大约要坐二十年,可能是团伙抢劫杀人案,你最好还是去公安那里问一问。”夏老师答道。 她儿子犯了这么大事,作为家长却一点也不知,这父母是怎么当的,我没好气地跟她说:“孩子你倒管没管呀,怎么犯这么大案也不知道?” 只见那母亲伤心地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们可没少管,没用呀,这孩子一早就不上学了,跟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混,他老子不知为这事打了他多少回,有一回还动用了钳子,打得叫人心里发慑,但一点作用也没有,反使他变本加厉,几天不回家。我们作家长的哪个不想好呀,刚才你老师也算到了,都是命,只要这次国家饶他不死,能在牢里好好改造,我们也不指望他个啥了,出来能好好做人就行了。”说着,眼泪涑涑直流。 到了第二天,这妇人又来了,说她去公安问过了,夏老师算的没错,是团伙抢劫杀人案,他不算主犯,再加上年岁小,不会有死罪。因为性质恶劣,据讲他又直接参与了杀人,也不会轻。还未移交法院,可能过几个月才能判。 这位王女士一直与我们保持联系,后来得知法院因这孩子年龄小,一直未判,到两年后,周岁满16岁时才判刑,虚岁正是17岁,当时判了20年,正合夏老师算的情况。要不是因为年龄小,按其罪行,早就给毙了。 2001年,王女士的儿子从监狱里出来了,据说他在那里改造的好,提前释放。此时夏老师早已去世,要不我就可以问问他,为何没坐满二十年,只坐了十年多就出来了?
也许人为的努力还是起着一定作用,尤其当一个的心念转善时,他的恶因将随之被化解。我理解,“天命”就是一种佛说的“业力”,而心念与修为又是一种“力”,这两种力都有正负,力向相同可以叠加,力向相反可以消减。只有用心匡正你的所为,才能有可能改变你的“天命”,可惜,世人知命者甚少,知佛而笃行者少之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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