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 (记者 赵劲松) 两年前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的“首付30%,余额按揭分期付款”,如今变成了付房款总额的80%才能领到房门钥匙,让金都家园二期的10多名业主气愤不已;房产代理公司则表示当时并未签约承诺,如业主需要办理银行按揭,需等到楼房验收办证完毕后尽量争取。 业主:交付房款80%才给钥匙 4月16日,金都家园二期C栋的十几名业主收到了丽日房地产代理公司的一条短信,要求业主尽快交清房款领取房门钥匙,多数业主收到短信后既气愤又担心,气愤的是房产代理公司“出尔反尔”,担心的是如不能交清房款,当初预购的房子会被转卖他人。 “房子建好了,房产代理公司要求付完房款总额的80%才给房门钥匙。”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2007年11月,他花了一笔转让费,从别人手上转得一套由丽日房地产代理公司负责销售的金都家园二期的商品房,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31日,他按照该公司的通知,先后5次共交了6万多元预付款及房款,还交了3700元“安装水电、门窗费”。商品房2008年动工,去年年底竣工,以为今年可以交房装修入住,不料日前收到这样的“催款”通知。 几名业主说,两年前他们购房时,该公司负责人口头表示过,“首付30%,余额每月按揭还款”,让他们下定决心在此购房。如今却要求交房款总额的80%才能交房,房地产代理公司的做法,让他们很气愤。C栋24户业主除了7户交清了80%的房款外,多数业主无法一次性付清。 “公司还表示,如果不交清80%的房款,业主可以选择不要房子,公司会将他们先前交纳的房款退回。”业主们说,他们当初购房的均价为1600元/平方米左右,如今房价已上涨近一倍,因此不会有业主傻到选择退房,业主们认为“这是公司在逼我们一次性付款。” 因为至今尚未与该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只拿到几张交款收据,业主们对此束手无策。 公司: 按揭需等办证完毕争取 4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丽日房地产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罗先生就此事解释说,2007年底,公司有意代理销售金都家园二期,向社会公布后,接受了一些客户的预订,公司收取了预付款,但并未向客户承诺“首付30%,余额按揭贷款月供”的付款方式,而是“根据工程施工进度”付款。 “都是六七十平方米的小户型,房价也不高,一次性交清房款,数额也不大。”罗先生说,工程于2008年7月开工,去年竣工,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公司要求有支付能力的业主交80%的房款,然后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现在卖的相当于现房,不存在预售。”罗先生说,目前建材价格及房价都比2007年预约时上涨不少,但公司依然以预约时的房价卖房,本身就是一种诚信行为。对此,大多数业主没有意见,目前,已经有七八名业主交了80%的房款,签订了购房合同,领到了房门钥匙。 4月20日下午,罗先生表示,已经通知业主下周一集中开会,签订购房合同,不能一次性交付80%房款的业主可以和公司协商,公司将给一定的时间让业主筹款。楼房竣工后,公司已提交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办证,等到办好房产证后,公司再争取为业主办理按揭。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不交付房款签合同的,将按照法律程序发律师函,业主可以选择退房,公司将按照同期银行利率返还业主所交纳的房款及利息。 本报法律顾问、三益律师事务所范德普律师表示,由于双方没有签订购房合同,目前只能协商解决。范律师提醒,市民在购房时,一定要签订购房合同,明确付款方式,以免出现类似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