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保山的“纪律教育警示基地”,一面“忏悔墙”上密密麻麻的字迹令人警醒:有的干部在落马后写道,“第一次逾越纪律红线时,以为是‘小节’,没想到成了滑向深渊的起点”。这些来自现实的教训深刻表明:纪律与法律是悬在每个人头顶的“戒尺”,唯有心怀敬畏、行有所止,才能在时代浪潮中稳立潮头,守护人生的“航向标”。
一、敬畏纪法:从“被动约束”到“主动信仰”的精神进阶
翻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历程,从“六大纪律”的细化到“负面清单”的完善,纪律建设始终与时代同频。在福建宁德,“弱鸟先飞”的脱贫故事里,党员干部严守“不拿群众一筐蕉、不占集体一分利”的铁律,用敬畏之心架起干群“连心桥”。这种敬畏,早已超越了“不敢违纪”的畏惧,升华为“不想违纪”的自觉。正如“人民樵夫”廖俊波所说:“纪律不是束缚手脚的‘镣铐’,而是保护干部的‘铠甲’。”反观那些“塌方式腐败”的案例,往往始于对纪律的“不以为然”——有的认为“老关系”能规避监督,有的觉得“打擦边球”不算问题,最终在“破纪”与“违法”的交织中陷入万劫不复。这警示我们:对纪法的敬畏,必须从“要我遵守”转化为“我要遵守”,成为融入血脉的精神信仰。
二、纪法双轮:构筑现代治理的“双轨护栏”
法律是治国之纲,纪律是治党之尺,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浙江“枫桥经验”发源地,基层治理的“红黑榜”制度耐人寻味:既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惩违法行为,又以村规民约(蕴含纪律要求)约束不文明行为,形成“德法共治”的生动实践。这种“纪法融合”的治理智慧,在新时代有着更深刻的内涵:面对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安全法》为企业划定边界,纪律要求则为公职人员使用数据权力戴上“紧箍咒”;面对基层“微腐败”,《监察法》延伸监督触角,纪律教育则从源头筑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所示,当“醉驾入刑”从法律条文转化为全民共识,当“八项规定”从纪律要求变成行为习惯,纪法的“硬度”与“温度”共同塑造着社会的文明刻度。
三、在“小事”中见敬畏:新时代的“纪法修炼手册”
敬畏纪法,从来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体现在具体而微的选择中。江苏昆山一位社区书记的“三本账”令人深思:纪律账——拒收企业送来的中秋礼盒,法律账——在业委会选举中严守程序正义,民心账——用公平赢得居民信任。这种“于细微处见精神”的敬畏,正是新时代的“纪法修行”。在互联网时代,敬畏更需与时俱进:党员干部要敬畏“网络群众路线”,不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企业要敬畏“知识产权保护法”,不碰“山寨抄袭”的红线;普通人要敬畏“个人信息保护法”,不做“键盘侠”侵害他人权益。正如《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所言:“对纪法的敬畏,藏在‘一次如实的申报’‘一回坚决的拒绝’‘一句坦诚的纠正’里,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最珍贵的负责。”
在江西于都的红军长征出发地,“铁的纪律”纪念碑上,“不拿群众一个红薯”的故事代代相传。百年后的今天,纪律与法律的内涵已发生深刻变化,但“敬畏”的本质从未改变——它是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线”,是公民的“行为安全线”,更是国家治理的“稳定基准线”。当每个个体都能将敬畏纪法内化为精神自觉,我们终将在法治的轨道上,书写出更具尊严、更有温度的时代篇章。这,正是对个人价值的最高守护,对民族复兴的最强赋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