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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辩铜州] 让敬畏纪法成为新时代的精神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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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4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江门
        在云南保山的“纪律教育警示基地”,一面“忏悔墙”上密密麻麻的字迹令人警醒:有的干部在落马后写道,“第一次逾越纪律红线时,以为是‘小节’,没想到成了滑向深渊的起点”。这些来自现实的教训深刻表明:纪律与法律是悬在每个人头顶的“戒尺”,唯有心怀敬畏、行有所止,才能在时代浪潮中稳立潮头,守护人生的“航向标”。

         一、敬畏纪法:从“被动约束”到“主动信仰”的精神进阶

        翻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历程,从“六大纪律”的细化到“负面清单”的完善,纪律建设始终与时代同频。在福建宁德,“弱鸟先飞”的脱贫故事里,党员干部严守“不拿群众一筐蕉、不占集体一分利”的铁律,用敬畏之心架起干群“连心桥”。这种敬畏,早已超越了“不敢违纪”的畏惧,升华为“不想违纪”的自觉。正如“人民樵夫”廖俊波所说:“纪律不是束缚手脚的‘镣铐’,而是保护干部的‘铠甲’。”反观那些“塌方式腐败”的案例,往往始于对纪律的“不以为然”——有的认为“老关系”能规避监督,有的觉得“打擦边球”不算问题,最终在“破纪”与“违法”的交织中陷入万劫不复。这警示我们:对纪法的敬畏,必须从“要我遵守”转化为“我要遵守”,成为融入血脉的精神信仰。

        二、纪法双轮:构筑现代治理的“双轨护栏”

       法律是治国之纲,纪律是治党之尺,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浙江“枫桥经验”发源地,基层治理的“红黑榜”制度耐人寻味:既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惩违法行为,又以村规民约(蕴含纪律要求)约束不文明行为,形成“德法共治”的生动实践。这种“纪法融合”的治理智慧,在新时代有着更深刻的内涵:面对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安全法》为企业划定边界,纪律要求则为公职人员使用数据权力戴上“紧箍咒”;面对基层“微腐败”,《监察法》延伸监督触角,纪律教育则从源头筑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所示,当“醉驾入刑”从法律条文转化为全民共识,当“八项规定”从纪律要求变成行为习惯,纪法的“硬度”与“温度”共同塑造着社会的文明刻度。

        三、在“小事”中见敬畏:新时代的“纪法修炼手册”

       敬畏纪法,从来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体现在具体而微的选择中。江苏昆山一位社区书记的“三本账”令人深思:纪律账——拒收企业送来的中秋礼盒,法律账——在业委会选举中严守程序正义,民心账——用公平赢得居民信任。这种“于细微处见精神”的敬畏,正是新时代的“纪法修行”。在互联网时代,敬畏更需与时俱进:党员干部要敬畏“网络群众路线”,不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企业要敬畏“知识产权保护法”,不碰“山寨抄袭”的红线;普通人要敬畏“个人信息保护法”,不做“键盘侠”侵害他人权益。正如《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所言:“对纪法的敬畏,藏在‘一次如实的申报’‘一回坚决的拒绝’‘一句坦诚的纠正’里,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最珍贵的负责。”

      在江西于都的红军长征出发地,“铁的纪律”纪念碑上,“不拿群众一个红薯”的故事代代相传。百年后的今天,纪律与法律的内涵已发生深刻变化,但“敬畏”的本质从未改变——它是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线”,是公民的“行为安全线”,更是国家治理的“稳定基准线”。当每个个体都能将敬畏纪法内化为精神自觉,我们终将在法治的轨道上,书写出更具尊严、更有温度的时代篇章。这,正是对个人价值的最高守护,对民族复兴的最强赋能。
 楼主| 发表于 2025-4-14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南宁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有的党员干部把一包烟、一瓶酒、一张卡、一顿饭看做“小意思”,有的认为吃点喝点、拿点收点“无所谓”,正是这种心态使他们变成政治上的“糊涂人”,一步步从破纪到破法,直到彻底沉沦滑向腐败深渊。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因此我们必须对身边的“微腐败”保持清醒认识,从自己做起,自觉抵制、主动拒绝,坚决斗争,确保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决定性胜利。

各级党组织、纪检部门应根据新形势、新问题在教育形式、内容上求创新,在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求突破,抓常、抓深、抓新,增强教育震慑力。要分层分级抓好信念教育、法纪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四位一体的党员干部教育,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从源头上打消“微腐败”思想。不仅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勤俭节约,不比排场、不攀比,弘扬廉洁文明家风,还要教育广大干部在大事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在日常小事上坚守心灵的防护堤,严于律己,防微杜渐。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典故:这是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的话,原句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坏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这句话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做。

同时,要坚持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增强党纪法规意识,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预防,做好源头预防后半篇文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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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14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明朝于谦以身作则,廉洁奉公,是大明朝廷中的楷模。他的一生,是为国为民、清正廉洁的一生。于谦,字廷益,浙江杭州人,永乐年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他不仅在战场上屡立战功,更在官场上以廉洁自律、刚正不阿而闻名。

       于谦的廉洁精神,集中体现在他的《入京诗》中。当时,官场腐败成风,贿赂公行。地方官员进京朝见皇帝,都要从本地搜刮土特产品,如绢帕、蘑菇、线香等,献给皇上和朝中权贵,以求升官发财。然而,于谦却与众不同。他每次进京,总是两手空空,不带任何礼物。有人劝他:“您就算不带金银财宝,也该带些地方特产送送人情啊。”于谦却潇洒一笑,甩甩两只袖子说:“只有清风。”为此,他特意写下了《入京诗》以明志:“绢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这首诗,不仅是于谦对当时官场腐败的嘲讽,更是他廉洁自律的宣言。诗中的“清风两袖”,成为了他廉洁形象的生动写照。于谦以实际行动证明,为官者应当心怀清风,坚守廉洁,不为私利所动,不为权势所屈。

       于谦的廉洁精神,穿越时空,依然熠熠生辉。在现代社会,我们依然需要传承和弘扬这种精神,让廉洁成为每个人心中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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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4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桂林
于谦的廉洁精神,穿越时空,依然熠熠生辉。在现代社会,我们依然需要传承和弘扬这种精神,让廉洁成为每个人心中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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