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长隆物业有限公司 关于撤出公园1号物业服务的答复函
北流市公园1号小区业主委员会(第二届): 2024年7月7日复函已收悉。 感谢业委会对我司工作的肯定和理解,进驻以来,我司两手抓工作,一手抓好服务业主工作,一手跟小区恶势力持续斗争,保护公园一号业主的利益不被小区恶势力侵占。 我司服务期间,阳光经营,公开透明,即使尚有82万费用未收回仍保持满腔热情服务好业主,但是这次法院对合同无效的判决后: 我们承认我们输了,对不起支持我司工作的广大业主! 我们也累了,也没钱继续提供服务了! 经慎重考虑,我司决定于2024年7月15日撤出公园1号小区。 在正式退出小区之前,我司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物业服务工作,配合业主委员会完成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正常交接,账目公开、催收和退回多收物业费等工作,避免影响广大业主的生活。 最后,恳请业主委在我司撤出前依法依规启动应急物业服务选聘工作。 特发复函,顺祝商祺!
广西长隆物业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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