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非法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出于利益的驱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企图通过非法运输、贩卖烟花爆竹谋取利益。 为进一步推进“利剑一号”冬季严打整治行动,近期,北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加大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查处打击力度,查获4起跨县(市)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一大批,治安拘留违法行为人5人。 2021年12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治安大队民警获悉,有人驾驶车辆从兴业某烟花爆竹厂往北流新圩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获取信息后,治安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在该必经路段进行查缉,在民警的密切配合下,成功查获该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抓获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李某龙,缴获非法烟花爆竹一批。
2021年12月19日,治安大队先后获得两条线索,分别是有人驾驶车辆从兴业某烟花爆竹厂往北流镇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有人从容县某烟花爆竹公司往隆盛镇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获得线索后,治安大队组织警力,兵分两路,展开抓捕,成功查获2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分别抓获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周某鹏、刘某富,缴获非法烟花爆竹一批。
2021年12月27日,治安大队获悉,有人从兴业县某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往大伦镇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治安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进行布控查缉,成功查获该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抓获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李某程、周某卫,缴获非法烟花爆竹一批。
经查明,以上4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共查扣非法烟花爆竹947箱(件),价值78000元。驾驶人或货主均不能出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明,属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目前,李某龙、周某鹏、刘某富、李某程、周某卫等5人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治安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