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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民生] 要紧!北流这个楼盘被责令停工!看看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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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7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广州
近日,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通报
其中北流的一个在建楼盘项目被责令停工!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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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玉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玉住建管〔2021〕37号)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共检查玉林城区49个在建项目,发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9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3份;对7个县(市、区)共13项在建项目进行层级检查,发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停工隐患整改建议书》3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8份。检查中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违反规定的28位项目经理,28位项目总监,71位安全员,17家施工企业,13个监理企业按相关规定实施了动态扣分。二、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一)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不落实情况较突出,未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时消除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现场安全管理责任。2.部分项目仍然存在未报先建(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情况,有的项目甚至已施工至主体结构但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已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并抄报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查处。3.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4.个别项目存在未完善竣工验收手续变投入使用的现象。(二)施工单位1.部分项目的施工企业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危大工程公告牌,或未根据危大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公告牌。2.部分项目施工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按分部分项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管理人员也未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部分项目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3.部分项目专职安全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未能及时发现并要求落实整改。4.部分施工企业及项目部未按要求认真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5.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未到位履职,未按要求对项目认真落实质量安全检查,履职资料由资料员填写、代签。6.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实行危大工程专项治理,无治理检查台账及记录,或开展检查无针对性,无发现问题,检查流于形式。7.从检查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可以看出,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未到位履职现象较普遍,未能及时发现、消除现场质量安全隐患。(三)监理单位1.部分监理单位编制的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2.部分监理单位对现场质量安全情况管理履职不到位,日常发出的监理通知单未认真督促施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隐患整改。3.监理单位对施工专项方案审批不严格,大多数项目的施工专项方案无针对性,但监理单位都审批通过。4.部分监理企业季检、周检中部分问题未整改完成就已复查通过。三、质量安全方面存在问题(一)工程质量方面问题1.局部楼层漏设构造柱,构造柱主筋部分未与上部结构连接,箍筋加密区段未按要求加密,箍筋弯钩未按要求设置双向135度弯钩;局部楼梯构造柱主筋有偏位情况。2.砼外观质量缺陷多,砼构件涨模、偏位、蜂窝、漏筋、麻面现象较多;剪力墙砼根部、卫生间沉池壁局部存在烂根、蜂窝、露筋现象。3.主体已施工至封顶,未组织基础分部工程验收。4.砼施工记录未同步完善,部分质保资料、质量验收记录未同步完善。5.质检员未能提供日巡检记录。6.未提供绿色建筑施工专项方案。7.住宅工程未实行样板先行制度。8.现场搅拌砂浆无计量设备,砂浆配合比标牌不符,未明确水泥厂家及砂的含水率等。9.钢筋工程:部分柱箍筋加密区间距为150mm,未按设计图要求加密;部分钢筋混凝土墙水平筋未按规范要求满绑。(二)施工安全方面问题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无针对性,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编制、审批、审核人员签名笔迹雷同;个别项目悬挑外架方案编制错误,方案编制采用悬挑30米外架,施工、监理单位也审批通过。2.施工安全通道临边防护不足,施工洞口防护不足,楼层临边防护部分缺失。3.悬挑外架底部未设置硬性封闭,主体结构与外架间距过大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闭防护;外架部分横向扫地杆缺失,作业层脚手板未按要求满铺,外架上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未及时清理;部分楼栋主体结构施工但外架未同步搭设;未提供外架搭设验收资料。4.悬挑卸料平台通道口两侧临边防护缺失,无限载标志牌,无验收合格牌。5.电梯井口未设置定型化安全防护门,井内未设置三层一道封闭防护。6.后浇带支撑搭设不规范; 模板支撑体系普遍采用轮扣式插销架,部分项目仍存在与外架连接现象;横向拉杆设置不足,扫天杆部分缺失,未设置剪刀撑;楼梯支撑杆斜支,无水平拉结;未提供模板支撑体系验收资料。7.梁板柱同时浇筑未完善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8.施工临时用电线缆搭设在外架上无防护措施9.办公区临时活动厢房未能提供防火检测报告。10.部分作业人员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资料、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缺失。11.临时施工用电线缆拖地、张挂在外架上现象普遍,开关箱距用电设备普遍超过3米的安全距离,配电箱标识不符,无电工巡查记录,开关箱普遍设置多个插座,钢筋加工场用电设备外壳未接地。(三)起重机械设备方面问题1.塔机部分标准节螺杆松动。2.驾驶室未放置灭火器。3.塔机附墙预埋板底部悬空不稳固。4.塔机部分撑杆爬梯螺杆未安装完整。5.塔机附墙框安装间隙过大。6.施工升降机吊笼结构锈蚀严重。7.施工升降机安装地下室顶板回顶支撑不规范、无方案。8.施工升降机附墙架斜撑未安装。9.部分施工单位对起重机械管理不够重视,未按相关规定要求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使用情况;10.物料提升机安全隐患较多,项目管理缺失;物料提升机未经过检测及验收,未完善使用登记备案手续。11.检查维保流于形式,维保记录与结论与现场不符;12.租赁、安装、使用单位对广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监督系统相关信息录入不够重视,未按要求录入或录入不及时。13.建筑围挡方面,大部分项目均能按要求进行严密围挡,并按要求做好公益广告宣传;但还是有部分项目围挡的公益广告已陈旧和破损,未按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更换最新的内容。四、施工扬尘治理方面存在问题1.部分项目的施工主要道路未硬化,施工现场裸土未采取覆盖措施,道路泥泞排水不畅。2.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杂乱,施工场地布置混乱。3.部分项目施工期间降尘措施未按要求开启。4.部分项目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也未采取覆盖措施。5.个别项目存在从楼层倾倒建筑垃圾现象6.扬尘监测仪和视频监控设备未接入本地平台。五、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存在问题1.部分项目未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固态、动态台帐。2.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3.部分项目未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未按要求通过总包专户进行发放民工工资。4.部分项目未与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5.未提供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6.部分建设单位未能按照要求按月将人工费打入施工单位专用账户;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7.个别项目未完善实名制考勤通道。六、处理决定为督促各在建工程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遏制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决定对在本次检查中被责令停工整改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凡是被通报的建筑项目,不能参加评优评先活动。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3次的建筑项目,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个月;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4次的建筑项目,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年附件:停工整改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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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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