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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不雅照片和视频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20年9月份的一天,被害人梁某通过微信收到陌生人吕某某申请添加好友的信息后,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吕某某的申请。之后,梁某和吕某某开始在微信上聊天。2021年3月份,梁某应吕某某要求将个人裸照和不雅视频发给吕某某。
2021年5月份吕某某将梁某的裸照和不雅视频转发给犯罪嫌疑人梁某甲,并教唆梁某甲利用梁某的裸照和不雅视频敲诈梁某。2021年6月期间,梁某甲利用梁某的裸照和不雅视频先后对梁某实施敲诈勒索三次,得款30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也在不断升级。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公民网络交友一定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注意保护个人隐私,把握好分寸和尺度。
个人隐私不是拉近彼此距离的灵丹妙药,不雅照片和视频更不是“爱的证明”。一旦双方产生矛盾,反目成仇,这些不雅照片和视频将成为威胁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的“定时炸弹”,随时可能会被对方或者不法分子利用,造成个人财产损失,人身安全也可能面临威胁。公民网络交友如遇到被诈骗、被敲诈勒索等问题时一定要及时报警求助,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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