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原价六、七十万的房子现仅需四十万还送车位,你会不会心动?这不是天上掉的馅饼,是我院近日受理的一起诈骗案的案情。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顾某为社会闲散人等,无正当职业,由于缺钱用,便产生了通过诈骗来“赚钱”的念头。2020年7月份,经朋友介绍,被害人苏某认识了假冒房地产公司投资人的顾某,关系熟悉后发展为朋友,顾某谎称某购物中心原价六十万元的商品房可以以四十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害人苏某,苏某便对该低价房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由于是朋友关系,苏某对顾某没有丝毫防备心,顾某再通过伪造不动产权证书及房产公司印章等手段,进一步骗取了被害人苏某的信任。 然后顾某多次以购买某购物中心商品房、车位,投资园林项目,疏通领导关系,家人生病借医药费等方式骗取被害人苏某的钱财,苏某购房心切,全然不知自己已经掉进顾某的骗局,先后11次向顾某转账总共24万余元“购房预付款”,直至2021年2月发现自己被骗了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顾某涉嫌诈骗罪已被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买房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人生大事,无数人耗尽毕生所有才能买一套房。在此检察官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在买房时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房源信息真实性,尽量到正规机构买卖房屋,理性看待“低价诱惑”,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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