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
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紧急通知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方针,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市发生和流行,坚决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67 号)精神,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
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
从严压实“四方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查摆并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加强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管理,即日起,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立即恢复疫情应急指挥体系,全面实施24 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全面强化排查管控
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
严格落实来玉返玉报备制度。近21天曾到过有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接触了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人员;与官方公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14天内所到过的旅居地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上述3类人员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村、屯)报备,不便前往社区报备的,可关注“玉林公安”公众号,登录“疫情防控”栏目录入相关信息进行报备。报备后,要接受所在单位及社区的健康管理,落实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对瞒报、谎报、迟报疫情,或者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开展网格化排查和管理。各县(市、区)要结合新冠病毒疫苗网格化排查工作,利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严格开展居民14天内行程轨迹网格化排查和来玉返玉人员网格化管理工作,成立乡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网格化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的标准,组织村(社区)全面开展“敲门入户”工作,建立疫苗接种和人员排查网格化摸底台账,并动态了解相关情况,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旅居史的来玉返玉人员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严格加强“三非人员”打击力度。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社会行业服务人员的排查、核查。加大搜寻“三非”外国人力度,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行为,严惩偷渡者及其组织、协助、容留者,惩处非法雇佣的企业。对发现“三非人员”隐瞒不报的,要严厉问责。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三非人员”工作,兑现奖励政策,做好举报人保护工作。加强“三非人员”临时隔离场所管理,杜绝“三非”人员脱离管控情形。
严格实行人群聚集场所的体温监测和三码联查等措施。所有酒店宾馆、机场、车站、旅游景区景点、娱乐场所、医疗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要持续关注全国疫情动态和国内中高风险区调整。对进入场所的全体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一旦体温异常要谢绝入内。体温正常的人员,要认真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疫苗接种纪录,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或显示异常提醒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做好现场临时隔离等措施,防止该类人员与其他人员进行接触。(疫情防控相关二维码详见附件)
严格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和检测工作,各检测单位在检测出结果后,2小时内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关信息及结果录入玉林市卫生检测服务信息系统,一旦检出阳性标本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有关要求上报。
强化大型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
严防聚集性疫情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采取措施,严格减少大型聚集性活动的举办,减少会议举办次数及规模。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电影院等娱乐场所、旅游景区要充分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人数限制和有序引导分流等工作,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各场所要严格落实测体温及三码联查核对实名出入制度,督促落实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强场所卫生清洁及预防性消毒等。此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院感防控责任,坚决堵塞各种防控漏洞,牢牢守住“医疗机构零感染”底线,杜绝发生人群感染。
强化隔离场所管理
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各县(市、区)要继续加大隔离场所管理的工作力度,对隔离场所选址和闭环管理达不到要求的,要立即整改。继续加强发热病人规范转运工作,加强隔离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和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要及时转运。定期派出疾病预防控制或医院感染管理专家进行防护指导;定期开展人员、环境、物品的主动监测;严格加强对为隔离场所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公司的工作质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场所消杀、物品消毒、垃圾处理等措施落实到位。未全程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人员,不允许上岗。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加强个人防护和安全出行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落实部门责任,严格加强近期单位人员外出管理,倡导不出省旅游,鼓励区内自驾游、周边游。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社会宣传引导,引导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好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室内常通风、少聚集、文明用餐,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如非必要,近期暂缓离桂出行。如必须出行的,出行前利用“国务院”小程序等官方媒体软件,查看目的地、途径地等的疫情防控风险等级,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新冠病毒感染者活动轨迹所在地,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程后及时向单位或所在村(社区)报告。
强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构建人群免疫屏障
坚持“基层找人、卫健打针”原则,强化人员排查,实施精准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标识活动,严格开展各党政机关单位、各行业、各小区等居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排查工作,全力动员符合接种条件的未接种人员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就近到接种点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高接种率。结合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村偏远地区人群特点,优化接种服务、完善保障措施,落实老年人接种后3天随访,加快推进“一老一小”接种,构建人群免疫屏障。适时启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培训机构、政务大厅等各类公共场所疫苗接种记录查验。
严格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问责机制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漏洞,督促立即整改。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疫情扩散问题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疫情防控相关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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