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对象安排顺序和要求
在划片范围内,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下列顺序安排入学。
1.A类: 具有就读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含当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独立房产(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性质,还没交房或交房尚未入住不能作为就近入学依据。下同)并实际居住,要求以户籍地址申请就近入学。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初中新生不用提供); ②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下同); ③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独立房产,需要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b.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 ④实际入住的证明材料(提供水、电缴费证明)。 审核原件,存档复印件。 注:按户籍地址服务学校入学的学生属地段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待遇。
2.B类: (1)居住在北流城区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 (2)北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子女; (3)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 (4)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玉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等。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初中新生不用提供); ②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③军官证、相关证书及部队师级或县(市)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或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等证明材料;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玉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证明材料等。 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3.C类: C1类: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性质,还没交房或交房尚未入住不能作为就近入学依据。下同)且实际已入住,需要以独立房产地址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②《儿童预防接种证》; ③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独立房产,需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b.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 ④实际入住的证明材料(提供水、电缴费证明); ⑤房产持有人与入学儿童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户口本等)。 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C2类:具有北流城区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户籍的除外),到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含此日)前。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初中新生不用提供); ②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下同)。 审核原件,存档复印件。 注:按户籍地址服务学校入学的学生属地段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待遇。
4.D类: 法定监护人在北流市城区经商或务工,符合2021年北流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细则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求到租赁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注: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的,不能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跟随亲戚、朋友进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
在材料审核时,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②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③2021年北流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细则所需证明材料。 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来源:北流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