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自治区财政厅下达
2021 年财政管理工作
绩效考核与激励奖励资金的通知
全区15个县(市)区
被纳入成绩突出地区激励名单
给予全区通报表扬
每个县(市)奖励2000万元
其中我市的北流市
也在获奖励的县(区)之列! 根据财政部《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财预〔2020〕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试行)》(桂财预〔2019〕162号)精神,经综合评价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财源培植积极主动、税收增量增幅显著、财政收入结构优化、财政自给率提高明显、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国库库款管理科学、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有效等财政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设区市本级和县(市)纳入激励名单并给予全区通报表扬,具体名单为:
贺州市、南宁市、贵港市、崇左市等 4 个设区市本级;
苍梧县、北流市、合山市、钟山县、平南县、金秀县、三江县、藤县、蒙山县、乐业县、扶绥县、东兰县、富川县、忻城县、大新县等 15 个县(市)。
上述纳入激励名单的市县
自治区财政对每个设区市本级奖励 1 亿元
每个县(市)奖励 2000万元
来源 广西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