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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爆料] 北流新圩镇环圩路口男童骑三轮车马路“飙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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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6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湖北荆门
近日,在北流新圩镇环圩路口出现了惊险一幕,一辆小小的三轮童车在滚滚车流中“驰骋”,并在各机动车道上不断穿插,甚至还两次闯红灯横穿路口,而童车的驾驶人竟然是一名看上去只有三四岁的小男孩,这可把路上的行人和司机吓得不轻。
3月12日上午10时04分,北流新圩镇环圩路口往家具大道的红灯亮起,车辆正在路口有序等候,突然从等候的车
里钻出一辆三轮童车,闯红灯后直接右转驶入了机动车道,并往玉东方向“疾驰”而去。4分钟后,这名“小骑手”又骑着“爱车”在滚滚的车流中逆行回来,甚至冷不丁的横穿几条机动车道,一时间险象环生。此时,小男孩的行为被巡逻到路口的北流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第四中队民警吴光和钟福明及时发现,执勤交警急忙拦停车道上行进的车辆,并把小男孩“截停”下来,带到路边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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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警叔叔的耐心询问中,小男孩言语不清,又始终不愿和陌生人交流,这让交警无法得知小男孩有效的个人和家庭信息。为了尽快帮孩子找到父母,交警用警车将小男孩带到了当地派出所。当天中午,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派出所终于找到了孩子的亲人,并将孩子安全护送回家。 3月15午,吴光和钟福明专程到小男孩的家中给孩子的家长送上一堂安全教育课。在交警细心地讲解下,小男孩的家长深刻意识到给孩子树立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并保证今后一定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加强孩子的监护和安全教育,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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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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