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5日上午
一谭姓男子 来到广西玉林市陆川交警 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为一辆号牌为桂A28XXX的小车 处理交通违章 结果被抓
经查,谭某在前几天与同村的江某在电话中聊起,江某称其有个朋友的车有交通违章,叫谭某拿其驾驶证去帮忙处理一下,就这样,谭某爽快答应了。
1月25日上午,谭某(持C1证)拿着江某交给其的号牌为桂A28XXX的机动车行驶证来到陆川交警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办理违章处理,面对窗口业务受理人员针对号牌为桂A28XXX小车于何时间段、何路段、何人驾驶、何类交通违法等问题询问,谭某均无法逐一准确回答。
民警经过比对发现,谭某有顶替处理交通违法嫌疑,判断这是一起涉嫌顶替他人记分处理交通违法的行为,并移交治安大队作进一步侦办。目前,谭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当天下午,驾驶员吕某(持A2证)也来陆川交警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办理违章处理,在交警询问吕某时,发现吕某对其所申请处理的该交通违章的时间和地点并不知情,原来吕某也是冒名顶替的,判断这又是一起涉嫌顶替他人记分处理交通违法的行为。目前,吕某已移交治安大队作进一步侦办。
近年来,“买卖驾驶证分数”等字样不仅出现在街头的小广告上,还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也经常出现,甚至有人专门“兼职”帮人“买分、消分”,从中牟利,针对严重的“买卖驾驶证记分”现象,陆川交警一直重拳打击。
“买卖驾驶证分代扣分”实际上就是让人冒名顶替,以达到逃避扣分处罚的目的。任何“买分卖分”都是违法行为,参与“买分卖分”的中介以及“买分卖分”的驾驶人、车主,一经查实,都将被追责。
参与“买卖驾驶证记分”的驾驶人、车主和组织串通驾驶人顶替处理交通违法等,均属于提供伪证、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的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