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中午,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到报警:在玉东大道文体路口,一辆白色小汽车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车驾驶员跌倒受伤,事故发生后小汽车驾驶员驾车辆逃逸。
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并展开侦查。根据调取路口监控,还原了事发的经过:
事发时,文体路北往南方向刚从左转弯灯变红灯,停在直行车道上的一辆白色小汽车突然启动直行闯红灯,结果在路口碰上一辆玉东大道由西往东方向直行的一辆电动车,事故发生后小汽车直接左转弯驶离现场。由于肇事车辆所持的是临时号牌,监控上的画面看的不是很清楚,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
经过民警多次调查走访、研判分析、信息检索比对,1月20日,成功侦破此案,将肇事司机廖某某及没有安装正式号牌的肇事车辆归案。据廖某某交代,当时看着左转弯信号灯倒数到“0”后以为是变绿灯,所以不假思索的加油启动冲了出去,结果到路口中间遇上了正常放行的车辆,只好左转弯避让,“我以为没碰到他”廖某某辩解道。在监控视频的确凿证据下,肇事司机廖某某对闯红灯后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行经交叉路口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可并处200元罚款;《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依法对驾驶员处以2000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肇事司机廖某某将依法予以一次记18分、罚款1200元的处罚。因记满12分廖某某将面临“回炉”重考科目一。
玉林交警提醒,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查看伤情,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向“122”及“120”报案,协助抢救伤者,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