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已至,务工者都在攒钱准备回家过年,不法分子也开始找寻门路找钱。近期,就有十几个人被冒充领导的不法分子以借钱为由骗取大量钱财。
被害人陈某某是北流市一个村的村长,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陈某某正在家里无聊刷着手机,这时微信提示有人加其微信好友,陈某某打开一看,发现竟是其本镇的镇长的照片,微信备注的名称也是镇长的名字,陈某某想着领导主动添加好友,欣喜若狂立刻同意加对方为好友。在添加好友后,“镇长”开始询问其村里人口普查工作的情况,对其工作嘘寒问暖。
11月3日上午,“镇长”发微信给陈某某,说其在上级领导办公室,要给领导送红包,领导不收现金,也不能用自己的银行账户转账给领导,需要陈某某帮忙转账,过后给回现金陈某某。陈某某听到领导要自己帮忙,想到自己工作还要多仰仗领导,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向“镇长”提供的银行卡账户按镇长要求的金额转账8.8万元。“镇长”在收到8.8万元后,又以领导看到红包数额不满意为由,又要求陈某某向另一个银行账户转账10万元。陈某某按要求转账之后,“镇长”以还需要给另外一个领导送红包为由,继续要求陈某某转账。陈某某这时才有所怀疑,打电话给镇长核实情况才得知自己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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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家住北流的另一被害人赖某某、湖南的刘某某、甘肃的李某某等10人在2020年11月3日被不法分子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人民币共计60万元。
2020年12月,北流市公安局将提供银行卡接收被骗资金并取现交给上游诈骗犯罪嫌疑人的陈某淼、张某娟抓获归案。2020年12月31日,本院以被告人陈某淼、张某娟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过这个案例,想要告诫大家: 第一:微信添加好友要慎重,现代网络发达,个人照片被随意使用现象普遍,微信名称可以随意更改,不要轻易相信。 第二:领导、朋友使用微信借钱,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通过电话等方式核实属实再转,对方提供的账户一定要是其本人的账户,通过网络被诈骗的钱财追回难度大。 第三:银行卡属于重要物品,不要随意给他人使用,当银行卡接收到不明资金时,要向银行核实。 第四:本案冒充领导借钱是诈骗分子使用的一种方式,不法分子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要提高警惕,注意分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