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汽车租赁行业发展迅猛,租车逐渐成了一种时尚。但汽车租赁行业缺乏规范的管理、监控和制约,给不法分子钻监管漏洞的空子,实施骗租提供了可乘之机。
案情重现 今年8月,北流一男子梁某将其妻子租来的一辆“启辰”小汽车,用购买的假身份证、车辆登记证书以4万元的价格抵押给陈某。同月内梁某故技重施,将其从玉林某租车公司租赁的“凯美瑞”小轿车以5万元的价格抵押给李某。
事情败露后梁某于9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明,梁某将他人车辆抵押获得的款项用于赌博已挥霍一空,给被害人造成巨大损失。
本案中,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涉嫌构成诈骗罪。当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汽车租赁公司在经营中应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通过畅通行业内信息交流、建立行业“黑名单”,加强事前信用考察,设立有效担保,实时追踪租赁车辆运行轨迹等方式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典当行及开展抵押业务的个人,在汽车抵押交易过程中,要增强身份识别鉴定的能力,认真比对抵押权人与车辆所有权人信息是否一致。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合法途径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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