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北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原告梁某等人诉被告北流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被告北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等13件行政诉讼案件。北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北流市公安局局长钟伟新,北流市公安局副局长巫志锋分别代表北流市政府、市公安局出庭应诉。
庭审现场 不服行政处罚
13名村民起诉行政机关
梁某等13人系北流镇某村村民,因阻拦北流市某项目部施工,严重扰乱施工秩序,分别被北流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至10日不等的行政处罚。梁某等人不服,向北流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北流市政府经审查认为该行政处罚并无不当,决定维持北流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
梁某等人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北流市公安局赔偿行政拘留期间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并赔礼道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13件案件系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被告相同,原告委托代理人相同,为便于审理,减轻当事人诉累,经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决定合并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推进行政争议化解
庭审中,在北流市人民法院合议庭的引导下,原、被告围绕法庭归纳的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有序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北流市副市长钟伟新就原告提出的公安部门职能问题作出了解答。整个庭审程序规范、现场秩序井然。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进一步实现‘官与民’面对面处理纠纷、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举措。”北流法院法官介绍,近年来,北流市人民法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引导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并随案发放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2020年出庭应诉案件数创历年新高。
据了解,此次出庭应诉的副市长,是自2020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以来,北流市出庭应诉级别最高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体现出北流市行政机关对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的重视,对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起示范带头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