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三点半,玉林护士李凤萍故意杀人、盗窃一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法院二审开庭。
本次庭审双方就围绕一审法院查明的涉案工具、杀人方式、死者死因、杀人动机等争议点展开了激烈辩论。
二审持续到晚上7点左右结束,当庭未宣判。
2020年3月21日,李凤萍在出租屋杀死罗某,玉林中院一审判处李凤萍犯故意杀人罪及盗窃罪,决定执行死刑,李凤萍提出上诉。
一审法院认为李凤萍与罗某一案是因感情纠纷导致,本次开庭李凤萍再次当庭确认了向罗某的借款总额与利息。
据李凤萍父亲李九(化名)表示,家里人没有听说李凤萍有男朋友。
李九回忆曾与女儿聊过应该需要谈恋爱了,但因为李九家是贫困户,家中有四个小孩,李凤萍认为家里的条件还不太好,需要先帮助父母抚养弟弟妹妹。
李凤萍的代理律师张志华表示:在作案工具“1.5米数据线”上检测出了第三人DNA,但法院并未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到底是有第三人在场,还是证据有什么问题,他们说不清楚。”
对此,李九表示二审如果继续维持原判,自己一定还会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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