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严重污染社会环境 败坏社会风气 然而近日一广西男子 不但组织卖淫活动 还招募三名越南籍女子 到广西卖淫
近日,上林县人民法院针对 被告人卢某犯组织卖淫罪 做出判决
男子组织3名越南籍女子回国卖淫2020年3月,卢某驾驶车辆将2名越南籍女子,从玉林市带回南宁上林县。卢某与同伙磨某,与3名越南女子商议,决定由磨某出资帮助越南籍女子偿还债务与车费,3名越南女子以卖淫的方式赚钱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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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卢某便驾驶车辆,将其中两名越南女子带到上林县从事卖淫活动。
4月2日当晚,卢某在上林县县城某酒店内,安排一名越南女子先后与两名嫖娼人员发生性关系。
次日,又安排另一越南女子在该旅社内,与其他嫖娼人员发生关系。之后卢某就直接安排3名女子在上林的某酒店内住宿,并等待卖淫生意。 网络配图
案件结果
在组织卖淫的第三天,2020年4月4日,卢某与三名越南女子在某酒店房间内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从被告人卢某处缴获了卢某用于作案的奥迪牌轿车、手机等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卢某伙同他人以招募、纠集等手段控制、管理多名境外人员,从事卖淫活动,上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卢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世上正当赚钱的方式那么多
非要去组织、纠集卖淫获利 老老实实做个打工人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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