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实名办理的手机卡和银行卡,
提供给他人使用,从中赚取佣金,
如此坐享其成的“兼职”真的靠谱吗?
近日,
江苏宿迁、徐州等地3名男子,
就受利益驱使,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在家干起了这看似一本万利的“兼职”。
最后这钱还没来得及花,警察却上门了。
前不久,宿迁市宿城公安分局耿车派出所得到线索,辖区居民沈某某将自己实名登记的银行卡和手机卡,提供给他人,用于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其中一天单日金额银行卡收支超200万元。确认线索后,警方立即前往将沈某某控制住。 “这段时间因为手骨折了,无意中看到一个可以帮人转账,拿佣金,感觉也挺好,在家里没事也可以做做兼职赚点钱。”沈某某交代,自己以为只是帮助网络刷单,一开始一天也就几百几千,可没想到后几天,金额突然变大。短短6天时间,银行卡转账收支就超过了450万元。
看着数额越来越大,沈某某心中有所怀疑,他猜测这些钱可能是网络赌博或者网络洗钱,或是网络诈骗犯罪所得。但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沈某某仍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干一天是一天,毕竟这个钱挣得太容易了。
没想到,警方很快锁定了沈某某的银行账户,并及时将账户冻结。经查,沈某某共获得非法所得5000余元。根据线索,很快,和沈某某一起从事非法活动的另外两名男子,也被警方抓获。目前,沈某某等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表示,通讯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境内有人不断地为诈骗团伙收购、贩卖、运送电话卡和银行卡,甚至直接与境外犯罪团伙勾结,这为警方侦破此类案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为了斩断境外诈骗集团的信息流和资金流,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态势。从今年10月10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称为“断卡行动”。
宿迁市宿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郁伟介绍, “断卡”主要“断”的是两种卡:手机卡以及银行卡,此外还包括虚拟运行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对公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
据了解,此次行动中,对涉及“两卡”犯罪的人员,除了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附带有其它的惩戒措施,如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不得使用银行的非柜面业务,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提醒大家,随意给不法分子提供银行卡或者电话卡的行为,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切勿被小利冲昏头脑,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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