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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求助] 抗击疫情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渠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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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9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湖北天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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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27日下午,广西红十字会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并向社会发布接收捐赠公告。

  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卫健、疾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会议明确了接收社会捐赠的急需物资种类、要求、用途,捐款渠道、热线电话等信息。

  具体接收捐赠公告如下:

  一、当前急需疫情防控物资(耗材)

  N95口罩、外科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帽、防护服、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护目镜、防污染鞋套/防污染鞋、长筒胶鞋等。

  相关检测设备、试剂及耗材,药品,消杀设备等。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污损,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

  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

  防护服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技术要求》

  按照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所捐赠的防护、医疗、消杀类物资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疾控中心”)查验合格后,统一调配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疾控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


联系人:古   今(手机15978137621)


陈海帆(手机18807716689)


  捐赠时请提供以下资料:捐赠单位、生产厂家、品牌、品种、规格、用途、数量的捐赠清单表,产品“三证”(营业执照、税务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盖章)或原件的扫描电子版,以上资料一式二份,一份由疾控中心存档备查,一份交由红十字会作开具捐赠票据用。

  二、捐款途径

  (一)银行捐款(转账或直接存款)

  账号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账号:

  开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桃源支行

  账   号:2102108009249007743

  账号二:

  广西红十字基金会捐赠账号:

  开户名:广西红十字基金会

  开户行:建行南宁市新竹西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250050503149

  (二)网上捐款

  登录广西红十字会网站或微信搜索“广西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捐款:

  (三)现场捐款

  地点:南宁市金洲路27号广西红十字会大楼一楼

  时间:09:00-17:00。

  按税务和财政规定,捐赠发票以电子发票形式为主,捐赠时请备注“疫情防控”,并将捐赠人(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捐款截图发至广西红十字会捐赠发票专用信箱:gxrcjzfp@163.com,以便开具捐赠票据。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通过银行或网络捐款。

  三、捐赠热线

  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热线:0771-5860326(24小时)、5768096、15177470120,传真:0771-5768023。

  四、捐赠用途

  捐赠物资将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捐赠善款将用于采购防疫急需物资,救助病患困难家庭,慰问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公共卫生等。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机构、爱心人士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会将本着公开、透明、科学、高效的原则,将接收的款物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公开款物接收、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来源:广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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