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小型汽车驾驶证实行异地分科目考试 对于许多身处异地的小伙伴来说 无疑是重大利好
但面对新措施 不少小伙伴也一脸问号
下面这份指南请收好!
01 如何办理 申请变更考试地业务,无需提前预约;申请人可在工作日时间段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前往现居住地车管部门办理。
提示:该业务需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已通过科目一的,可通过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将初次申领业务或增驾业务转入到现居住地车管所继续办理。
尚未通过科目一的,对于初次申领业务,可直接在现居住地办理初次申领业务,原申请地初次申领业务将自动注销。
02
考试费用 费用分为两类:
1、车管部门负责驾驶证科目考试、发放驾驶证,并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5〕338号》、《桂价费〔2005〕394号》、《桂价费〔2012〕504号》及《桂价费函〔2018〕324号》相关规定收取考试费用,并开具正规发票。
收费项目 | | | | | 《桂价费〔2005〕338号》、《桂价费〔2005〕394号》、《桂价费〔2012〕504号》、《桂价费函〔2018〕324号》 | | | | |
2、培训、训练等相关费用。学员自行与驾校培训机构协商或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履行。
03
适用范围 1、适用申请变更考试地业务类型: 初次申领、增驾业务类,只限申领C类准驾车型。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
2、申请人在原考试地通过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由本人向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3、2019年5月31日前,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也适用该措施。
4、对同一申请人,变更考试地业务仅允许办理一次。
5、对申请人在原考试地已报名但尚未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以在现居住地重新报名考试,原报考信息系统自动注销,重新报考后仍可适用于变更一次考试地的措施。
已约未考怎么办? 受理变更考试地业务时,对于约考日期在当天之前的预约考试记录作缺考处理,约考日期在当天及以后的预约考试记录自动取消预约。
逾期或超过考试次数怎么办? 已超过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及已超过规定预约考试次数(科目二或科目三路考五次)的,可直接在异地重新办理驾驶证申领业务,系统将自动注销原驾驶证考试档案(无需回原报考地注销驾驶证考试档案)。
04 注意事项 1、同一笔初次申领或增驾业务,只允许办理一次变更考试地业务。
2、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以转出地车管所核发时间为准,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次数延续转出地考试次数。
3、申请办理转入异地考试业务,申请人需主动申报是否完成相关科目培训情况。
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四十四条规定: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来源:玉林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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