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重金购买“婚房” 不料交了定金之后 卖房的业主却“隐身”了 不仅婚房打水漂 定金也退不回!
去年9月份,从玉林来南宁买房的梁先生,在58同城网上看中一套二手房,决定买来用作婚房。
随后,梁先生找到房产中介——江山地产绿城国际分行客户经理李先生,在没有签合同之前,梁先生就把10万元转给了李先生,并口头约定,其中3万元是中介费,7万元是购房定金。
1签合同后卖家玩失踪
2018年9月13日,梁先生和卖家、中介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 卖家将位于青秀区仙葫大道天池山H1标综合楼X单元30X号房卖给梁先生,房屋面积133.3平方米,成交价为100万元人民币,梁先生向卖方支付7万元作为购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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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说,由于这套房被卖家分别抵押给银行和民间借贷公司,中介方都是联系民间借贷公司一个姓林的女子,办理买卖具体事宜。
签完合同后,卖房的业主就无法联系上了。林姓女子退还了1万元定金,余下的6万元定金至今没有退。
02联系不上卖家,可退中介费
5月7日,记者联系上涉事中介公司的李先生,他告诉记者,7万元定金是经梁先生同意才转给卖方的,现在联系不上卖家和姓林的女子,公司法务部已给卖家发律师函。
李先生表示,
“3万元中介费随时可以退。剩余的6万元定金,要尽快联系上卖家解决。梁先生若想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卖家,中介方会积极配合。中介方该承担的责任,也不会推脱。
03协商无果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南国法援律师建议,在目前情况下,梁先生可以将买家和中介公司起诉至法院,以卖家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返回定金赔偿损失。
针对卖家玩失踪的情况,律师表示,即便原房主不到庭应诉,法院也可以通过缺席审判的方式来判决。如果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法院会将债务人列入被执行名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老赖名单。
购房需谨慎 一定要注意陷阱 避免产生损失!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徐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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