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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2008年从师范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中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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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玉林

为了充实北流市教师队伍的力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师范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中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招聘对象为2008年区内外师范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共招57人(具体学科及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没有参加修炼法轮功,没有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黄赌毒等违法乱纪的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岗位条件
1、应聘的毕业生必须取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中应聘北流高中教师岗位的除特别优秀者外,原则上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
2、应聘学科岗位必须和所学专业相一致。
三、招聘方式和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择优招聘。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1月17日(早上9:00开始)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联 系 人:彭代彬
13907854882

          党

13768781268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证、学校证明)等材料,在面试时交面试工作小组核验。
2、面试
北流市招聘工作小组决定于2008年1月17日在广西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面试前审阅毕业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原则上按学科岗位1:3的比例(地理、生物、历史等特殊学科除外)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单个面试、现场打分统分的方式进行。由面试主考官通过和应试者进行问题交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和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按考生面试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面试分相同的情况下,获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学校奖学金、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并由市教育局与毕业生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4、考核
考核采取政审方式进行。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2008年毕业回北流市报到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查阅其本人毕业生档案,发现有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
市公招教师工作小组将经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的名单报送市公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五、聘后管理
1、被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并实行一个学期(6个月)的试用期。
2、现行管理办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本公告解释权属北流市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北流市2008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设岗一览表.xls

北流市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
                                 二○○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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