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整个广西行政区域。
规划年限:2018~2030年。
规划功能定位:广西高速公路网是广西公路网中层次最高,运输能力最强的公路主骨架,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区域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全区政治、经济和国防意义的重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网作为出省、出边、出海的公路运输主通道,作为连接首府、各市之间以及市与县城之间最便捷的公路通道,连接重要交通枢纽、旅游景区、产业园区,为全区经济建设、对外交流、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提供安全、舒适、高效和可持续的交通运输保障。
规划目标:到规划期末,建成“互联多区、汇聚核心、外通内畅、衔接充分、布局平衡、可靠高效”的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建设发展以率先实现“交通强区”为指向,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适应广西2035年基本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对高速公路的要求,有力地支撑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布局方案:《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布局方案为“1环12横13纵25联”,总规模15200公里(已扣除重复路段里程),包括国家高速公路约5000公里,地方高速公路约10200公里。
二、规划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及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后对环境造成影响:部分路线穿越生态敏感区,路线占用部分野生动物生境并造成阻隔;规划实施后产生的污水可能会造成周边水体水质下降;车辆运输产生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运输车辆噪声会导致公路沿线声环境质量下降。
规划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穿越或临近生态敏感区路段注意避绕,并优化敷设方案;加强附属设施污水收集,有条件的可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不具备条件的需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大气环境方面,加强公路绿化,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声环境方面,注意避绕敏感目标,通过控制噪声源、传声途径、敏感建筑物被动防护等措施,降低公路噪声影响。
三、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规划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规划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规划的态度;
②本规划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规划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本规划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⑤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环评单位反映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规划组织编制单位
组织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67号
联系电话:0771-2822845
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6号, 邮编:530007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1-2311630 (办公室) 传真:0771-2311629
电子邮件:504717930@qq.com
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
附件
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规划背景
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0年批准实施《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0-2020)》后,我区高速公路建设进入大投资、大建设、大发展的时期,预计至2018年底已建和在建高速公路里程突破8000公里,对促进广西资源开发利用、区域经济合作、新型城镇化建设、脱贫攻坚战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近十年来,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交通强国的总体要求,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一带一路”倡议、中新南向通道建设、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等区域经济合作战略相继实施,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发展机遇。
随着我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加快转型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居民消费升级等等,这对加快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对全区高速公路网进行统筹规划。
为顺应发展形势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于2018年3月组织开展《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25)》编制工作。
1.2规划概述
1.2.1规划期限、范围及目标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
2、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为广西全境。
3、规划目标
到规划期末,建成“互联多区、汇聚核心、外通内畅、衔接充分、布局平衡、可靠高效”的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建设发展以率先实现“交通强区”为指向,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适应广西2035年基本同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对高速公路的要求,有力地支撑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1.2.2布局方案
《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布局方案为“1环12横13纵25联”,总规模15200公里(已扣除重复路段里程),包括国家高速公路约5000公里,地方高速公路约10200公里。具体路线为(注:布局里程包含重复路段里程):
1环 “沿海~沿边~百色~河池~桂林~贺州~梧州~玉林~沿海”的环广西高速公路,全长1850公里。
横1 灌阳(湘桂界)至湖南通道(湘桂界)高速公路,全长180公里
横2 灌阳(湘桂界)至天峨(下老)高速公路,全长498公里
横3 贺州(粤桂界)至西林(滇桂界)高速公路,全长836公里
横4 贺州(灵峰)至隆林(板坝)高速公路,全长886公里
横5 梧州(粤桂界)至乐业(黔桂界)高速公路,全长662公里
横6 梧州(粤桂界)至那坡高速公路,全长637公里
横7 梧州(龙眼咀)至硕龙高速公路,全长574公里
横8 岑溪(筋竹)至百色(罗村口)高速公路,全长721公里
横9 岑溪(粤桂界)至大新高速公路,全长420公里
横10 北流(清湾)至凭祥高速公路,全长449公里
横11 合浦(山口)至那坡(弄内)高速公路,全长516公里
横12 铁山港至凭祥高速公路,全长348公里
纵1 富川(湘桂界)至岑溪(粤桂界)高速公路,全长327公里
纵2全州(湘桂界)至容县(粤桂界)高速公路,全长485公里(含平乐至荔浦段35公里)
纵3龙胜(湘桂界)至铁山港高速公路(含松旺至铁山港东岸段21公里),全长730公里
纵4三江至北海高速公路,全长542公里
纵5 鹿寨至钦州港高速公路,全长334公里
纵6 全州(黄沙河)至友谊关高速公路(含南宁沙井至吴圩段20公里),全长731公里
纵7 桂林至钦州港高速公路,全长403公里
纵8 桂林龙胜(湘桂界)至峒中高速公路,全长606公里
纵9 南丹(六寨)至东兴高速公路,全长558公里
纵10 天峨(黔桂界)至北海高速公路,全长553公里
纵11 巴马至凭祥(友谊关)高速公路,全长260公里
纵12 天峨(黔桂界)至龙邦高速公路,全长307公里
纵13 贵州册亨至云南富宁广西段高速公路,全长90公里
联络线25条及城市过境线,全长3440公里;高速公路改扩建7条,全长1260公里。
1.2.3规划效果
规划方案布局和路网密度较合理,实现“互联多区、汇聚核心、外通内畅、衔接充分、布局平衡、可靠高效”的高速公路网规划目标,具体效果如下:
(1)服务于“三大定位”,完善对外通道,新增省际通道20条(新增出省通道出口节点19处),新增出边通道9条(新增出边通道出口节点5处),新增出海通道5条(新增出海通道出口节点4处),出省、出边、出海通道数增加34条,达到65条,比原规划提升110%;出口节点增加28处,达到59处,提升90%。
(2)以南宁为中心,打造“南向、北联、东融、西拓”的主要高速公路主干线,通往粤港澳大湾区、长株潭、黔中、滇中、北部湾、东盟国家等主方向的高速公路主通道为8车道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或形成复线双通道,适应区域互联互通及经济合作发展需求。
(3)服务于南宁市作为区域核心城市的功能和地位,形成桂林~柳州~南宁~沿海的3通道高速公路,从南宁出发均有双通道高速公路连通各地市,南宁的高速公路放射线从7条增加到15条,实现以干线为主,平行支线为辅的通道格局。
(4)进一步增强市际、市县间联系,相邻地市之间有高速公路直连,相邻市与市有2条以上高速公路连接;地级市与县之间有高速公路通道,从地市出发2小时到达所辖县份;有条件的地级市及重要县级节点均有高速过境环线。
(5)形成“环广西高速公路”和内部城市节点环线,即“沿海~沿边~百色~河池~桂林~贺州~梧州~玉林~沿海”的环广西高速公路;“南宁~崇左~钦州~防城港~北海~玉林~南宁”的广西北部湾城市环线;“南宁~贵港~梧州~桂林~柳州~来宾~南宁”的东部城市环线;“南宁~百色~河池”的桂西城市环线,形成对外提前分流过境交通,对内多条高速路共担疏导,提高路网效率,增强路网可靠性和抗风险能力。
(6)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2条以上高速公路通达的县份比例从75%提升到100%(县城城区半小时通达高速公路互通出口);所有省界、边境的县(区)至少有1条对外高速公路通道。
(7)高速公路连通重要交通枢纽节点及边境主要口岸,覆盖全部重点工业园区,覆盖全部重要风景名胜区及5A、4A级景区。
(8)形成围绕南宁、柳州、桂林等中心城区、环县城经济带、周边地市环线的多层次高速公路环线,进一步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经济带动作用,并分流过境交通量。
1.3区域环境现状调查
1.3.1区域环境与生态现状
1.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广西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14个设区市中,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的城市占64.3%,“一般”等级城市占35.7%,无“较差”、“差”等级城市。14个设区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的城市占71.4%,“较好”的占28.6%。
2.地表水环境质量:2016年,广西51条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优良,97个断面有92个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Ⅰ类—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94.8%。珠江水系、长江水系、独流入海水系年均水质大部分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广西对22座湖库开展水质常规监测,有21座水库满足Ⅰ~Ⅲ类水质标准。广西共设地下水环境监测点476个,监测面积6626平方公里。地下水水位变化幅度小,一般小于10m,局部地段达10~20m,为正常波动范围。对14个设区城市的5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其中,地表水源地50个、地下水源地8个,在用水源地39个、备用或规划水源地19个。设区城市58个水源地达标率为89.3%,水量达标率为93.0%;其中,39个在用水源地达标率为92.3%,水量达标率93.0%。广西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总体良好。44个监测站位中,海水水质优良率为81.8%,比2015年下降9.1个百分点;海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8.6%。广西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优良。
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2016年,广西14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83.6%~99.5%,平均优良天数比例93.5%。14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3.02~4.47,平均值3.75。
4.生态环境:按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 192-2015)评价,广西生态环境质量级别为良,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1.4。其中,5个设区市为优,9个设区市为良;32个县(市、区)为优,74个县(市、区)为良,3个县(市、区)为一般。桂东北和桂东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较高,中部较低,同比总体变好。
1.3.2规划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高速公路施工及运营将会对城镇规划区的现有及规划的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行政办公用地的声环境产生影响。规划范围内的城镇规划区外的人口较多、房屋分布较为密集,高速公路施工及运营也将会对沿线的声环境产生影响。规划范围内的声环境对高速公路网规划实施的制约强度较高,是主要制约因素。
规划范围内分布有较多的环境敏感区,包括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名城等。规划范围内的环境敏感区对高速公路网规划实施的制约强度较高,是主要制约因素。
1.4规划影响分析
1.4.1生态环境影响
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扰动地表,破坏占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对动植物生境及栖息地产生影响,同时可能造成动物通道阻隔,导致动植物数量下降和区域生产力及生物量的下降,并对沿线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
规划高速公路线路所经区域涉及的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众多,规划实施可能会对部分生态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
本规划实施将对规划高速公路沿线的对景观格局造成影响,也会对当地的自然和人文等视觉景观造成影响。
1.4.2声环境影响分析
高速公路噪声影响主要为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噪声影响及营运期运输车辆噪声影响;施工噪声及运营期噪声均会导致沿线声环境质量下降,对临近公路的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较大。
1.4.3水环境影响分析
高速公路施工期,隧道施工废水、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混凝土搅拌废水、桥梁施工废水、车辆冲洗点废水以及施工机械维修废水等排放将对沿线水体产生影响。
高速公路运营期服务区等交通附属设施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排放将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
高速公路网所经区域分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众多,规划实施可能会对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造成影响。
1.4.4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高速公路施工期,施工道路扬尘、主体工程、弃渣场施工扬尘等将对施工作业场所附近空气环境产生影响产生一定影响,预制场、临时材料厂、混凝土搅拌站、填料集中拌合站、存放场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尾气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高速公路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1.4.5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高速公路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废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运营期交通附属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运营期检修废水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含油污泥属危险废物,应单独存放,由有资质的单位上门收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高速公路规划实施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1.4.6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实施,将极大地改善规划范围内的通达性,对就业、产业布局、民众生活质量等产生积极的影响;规划实施将带来征地、拆迁等影响,以及增加线路两侧交通阻隔、对水利设施等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规划高速公路线路所经区域共有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大量的文物点;规划范围内分布有较多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本规划实施可能会对部分文物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产生影响。
1.5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1.5.1路线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本规划仅给出了各高速公路的大致走向,现阶段不能完整、准确的识别各规划高速公路涉及的主体功能区、环境敏感区等。评价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的原则为:各规划高速公路实施中,原则上应绕避主体功能区划中的禁止开发区域以及各类法定环境敏感区,并尽量加大与临近禁止开发区域以及各类法定环境敏感区的距离,最大程度减轻高速公路对敏感区的影响;对于因技术条件不能绕避的,应开展选线、选址及工程方案的多方案比选,论证选线、选址方案的唯一性及工程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1.5.2敷设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高速公路线路原则上应绕避城镇建成区,对于因技术条件不能绕避的,应开展选线、选址及工程方案的多方案比选,论证选线、选址方案的唯一性及工程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对于因技术条件不能绕避的城镇建成区,应对敷设方案进行比选,在工程技术标准、地形地物等情况满足条件下,尽量选择隧道、桥梁等工程方案形式,避免对建成区及规划区阻隔,以及有利于噪声治理。
1.6规划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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