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七妹吃着宵夜 看到群里两个视频顿时胃口全无! 又有伤人事件? ▽▽▽ 凯恐怖?当街拿刀捅人? 视频经过微信群的发酵 大家顿时人心惶惶谣言四起 ▽▽▽ 由于事发突然,很多群众都不敢上前制止
大家都选择了在安全地区报警、围观
不过好在警方和医护人员及时到场 现场情况得到控制
今天凌晨 @陆川公安 迅速发布了警情通报:
5月14日晚19点43分陆城派出所接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称:陆川县温泉镇中浩地王售楼部附近,有一男子持刀砍并点火伤害一名女子;要求派出所出警处置。陆城派出所接到警情后迅速出警抵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并组织警力赶往陆川县人民医院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控制,经人民医院救治后,伤者目前没有生命危险。案件正在侦办中。
网络不是不法之地 造谣的人是有多闲得慌?皮一下很开心? 害得大家心惊胆战的 连吃个宵夜都不得安宁!
“反正这信息又不是我编的,真的假的,也不能怪我”“我就是好心才转发,别人不都在转么”还有一些人认为,自己只是动手转发,无伤大雅。事情真的如此吗?并不!
散布谣言将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如果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灾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七妹提醒广大网民要做到守法自律 遇到突发情况时不信谣、不传谣 静候警方调查公布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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