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查看: 8068|回复: 0

[今日爆料] 扫墓引发山火,北流一村民获刑2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4-9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湖北武汉
在2017年10月28日下午,邓某与其子女一起到北流市某乡镇的名为“石塘尾山场”的地方扫墓。由于当时天气干燥,墓旁有许多杂草,邓某在烧纸钱的时候不注意用火安全,引发了山林火灾。经鉴定,该次火灾范围过火有林地面积9.27公顷,受灾株数为12725株,受灾立木蓄积量为531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邓某因过失导致山林火灾,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9.27公顷,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失火罪。因邓某有自首情节,赔偿了部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作出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判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