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北流市公安局民警的连续作战,备受广大网民关注的“钟妙妙”寻衅滋事案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钟妙妙”(实名:钟某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3月10日被北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案的谢某某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同日被刑事拘留。
经查,2018年3月9日凌晨3时许,钟某玲(女,1990年4月生,容县容州镇人)、谢某某(女,2001年2月生,北流市民乐镇人)、杨某某(女,2003年7月生,北流市新圩镇人)、黄某某(女,2002年7月生,北流市北流镇人)。因感情纠葛,在北流市名爵音乐汇对张某某实施殴打。
钟某玲、谢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北流市公安局依法对钟某玲、谢某某执行刑事拘留。
杨某某、黄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北流市公安局对杨某某、黄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因其二人为未成年人,依法不执行拘留)。
目前,北流市公安局正在对该案继续进行侦查中。
北流市公安局一直以来致力于建设平安和谐北流,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严打严治。案件不管牵涉到谁,都依法进行处理。希望广大市民继续支持北流公安的工作,共同为建设平安和谐北流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