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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爆料] 北流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申禁止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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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7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西玉林
                                                                                                   

为减少环境污染,防止火灾、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玉林市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将我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除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经市公安局批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燃放外,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在市区以下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陵城、城北、城南三个街道办事处的全部辖区。

  (二)北流镇的部分辖区。印塘村:坡塘组、新屋组、红旗组、13组、城东组、青松组、红星组、东风组、印岭组、先锋组、新城组、窑村组、增劲塘组的全部范围;鸭埌村:清湖塘组全部范围,东岭组、发塘组、西岭组的部分范围;中灵村:月朗组;松花村:全部范围;甘村:岭顶铺组、上新组、新村组、关塘基组、莲塘组;丛义村:1组、2组、3组、4组、10组、12组的全部范围;环城村:1组、2组、3组、5组、9组、12组、14组、15组、16组、17组的全部范围,18组、19组、22组的部分范围;六地坡村:桥头组、坡北组、坡中组、上坡组、坡南组、坡东组的全部范围。

以上范围即市区从玉林市北流水泥厂——金龟岭南面山脚——虎威公司北面山脚——大风门水泥厂北面山脚——中灵村月朗组寨脚——龙门水渠——松花村碗砾塘——塘山峡——原第七瓷厂北面山脚——农科所背山脚——甘村排船塘——围龙塘——新村组——大木塘——玉容一级公路市区西段——精通公司生活区——碧桂园小区——生资公司门市部——第二兽药厂背山脚——硬骨塘开发区——北流镇三中——马鞍岭东面山脚小路——玉容一级公路市区东段——圭江二桥——六地坡村二渡岭纸厂——印塘小学——玉林市北流水泥厂止包括的范围。

二、北流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和市区各居委会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禁止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辖区内居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引导广大市民移风易俗,更新观念,自觉遵守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城区中小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促使学生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定,争当文明小市民。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公安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责任人或监护人进行处罚;是党员、干部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本《通告》由北流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春节期间城区禁止烟花爆竹的巡查监管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

五、在春节期间(自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起到正月十六日止),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请到城西公园广场或新北宝路三桥以外指定的区域内燃放。

六、鼓励广大市民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凡举报有功者,市政府将给予奖励。举报电话:市公安局:6223439;市城管执法局:6235680;市安监局:6299566;市工商局:6223545;市环保局:6352101。

特此通告

                     2018年1月31日


                timg (1).jpg
发表于 2018-2-7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德州
市区还是不要放爆竹的好,太污染空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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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8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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