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当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治疗遇筹资困难时,可考虑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救急。2月9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额度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患重疾等5种情形可申请非销户提取公积金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销户提取和非销户提取两种类型。在非销户提取方面,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以自住为目的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 哪些情况属于“自住住房”?根据规定,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或其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所在市辖区内居住的,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另外,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在本市购建的第二套住房,或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购建的第二套住房,暂列入可以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重大疾病是指列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疾病种类,家庭成员指夫妻及双方父母、受监护的子女。提取公积金时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缴费通知单或医疗结算发票、患者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 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非销户提取应保留10个月缴存额 根据规定,办理非销户提取公积金的,提取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原则上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缴存余额。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比例高于70%时,对于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适当提高其提取后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保留额度,但保留额度最高不得超过一年缴存额。 由于2011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比例为77.8%,据此,我市确定(对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当前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保留额度为10个月。至于下一年度的保留额度,则依本年度末的比例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