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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8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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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西南宁
第三十一册 补遗
论风水要逆 论颠倒即逆 论乘生气 论浅深 论风水无全美 论土色不必拘 论葬必择良期 论风水不可妄加筑凿 论风水有夙缘
坤集 凡三十条 天星
第三十二册
证辨诸家星卦之非 论九星之谬 论卦例之谬 论三合龙之谬 论四龙分卦之谬 论星卦诸伪书之谬 论宗庙水法之谬 论国音拘向之谬 论断验小数之谬 论克应谶兆之谬 论通书诸神煞之谬 堪舆宗旨
第三十三册
阴阳旨原 太极图并说 河图并说 洛书并说 原八卦 原支干 原配纳 原土圭二十四定位 原阴阳 原五行 原金卦 原天星 原三易 原孤虚旺相 原宿度 附南针说 树臬图 朱子山陵议状
兑集 凡十八条天星
第三十四册
阴阳妙用 二十四龙吉凶 双脉吉凶 蔡西山详节天表六十龙吉凶坐向纲目
第三十五册
二十四龙诸吉穴
第三十六册
吉砂类凡三十四条 凶砂类凡二十五条
第三十七册
二十四位水法吉凶 阴阳二局水法吉凶 诸吉水类凡二十八条 诸凶水类凡三十四条
第三十八册
水法定论凡一十九条 水法详定凡一十一条 决水法凡八条 总阴局水吉凶方位 总阳局水吉凶方位 进退二神山水定局
第三十九册
万年图山向通利使览定局
已上干坎艮震巽离坤兑八卦,分统三十九卷,览者详之。
自 序
择地一事,人子慎终切务也。孔子有“卜宅兆”之训,孟子谓“比化者无使土亲肤”,程子有“避五患”之戒,朱子谓“必慎必诚,不使稍有他日之悔”。圣贤垂教,其慎如此。钦惟我皇朝以孝治天下,迄今二百余年,圣圣相承,仁恩磅礴,大臣命妇,咸有恤典,亲亲之教,视古尤加。诚以生事死葬,礼之大焉。且事死如事生,而葬必虑夫亲魂之安危。又天性有不可解者,岂惟拘拘于彼术家所谓祸福之说哉!但化者既宁,则生者自昌。先正谓由根达枝,斯定理也。予不幸早孤,思得善土以奉先灵,不敢付诸术。读易之暇,因究其理,求其据且确者,尽安厝之诚,以塞人子当知之分,与夫分内之可为事耳。然天地大父母,则有生天地间者,皆吾同胞类也。吾不欲苟于窀穸以毕子职,而天下独非尽人之子与?矧推亲亲之爱,大无我之公,尤吾儒所谓理一焉者,其宁恝然于斯耶?于是忘其僭陋,与弟善述日加钻研,会诸说而折其衷,芟繁芜而归其要,合形势方位于一家,以龙穴砂水为四例,辑成一书,简易明切,颇有便于慎终者之探索。目曰《人子须知》,盖欲天下之为子者各亲其亲,而吾之所知不独为一人之知云。昔人谓刍荛之言,圣人择焉。苟自其人心之有知与不可不知者,须以求之,则于卜宅兆,避五患,以毕夫安厝之大事者,斯有以得其要领,而不为邪说所惑,庶上可以敷圣君贤相,泽及枯骨之仁,下可以尽肖子贤孙,厚本慎终之孝,亦国家孝治天下之一端,吾儒穷理尽性分内事也。若概视为术家之说,非予兄弟搜辑之本意矣。
嘉靖甲子孟春德兴山人徐善继书于双芝堂
予尝观宋儒牧堂蔡先生家训云:“为人子者,不可不知医药地理。”惕然心动。不幸先君早逝,生无以为养,所可图者,惟宅兆一事耳。于是与季兄弃举子业,治堪舆家言。所过名山大川,古今陵墓,必周览久之而后去。更事师亦不啻数十人。如此者垂三十年,而后稍有端绪。夫术家妙契阴阳,明通观察,虽代不乏人,然各私相授受,其流之弊,遂致矛盾冰炭,言天星者黜峦头,言形势者辟方位,穿凿附会之说,与诋毁聚讼之谈,纷然莫可究诘。人子欲葬其亲,茫无所据,有遗憾者多矣。予窃取而权衡之,形势审于未穴之先,先天之本体也;方位察于倒杖之后,后天之妙用也。先天之体出乎自然,天也;后天之用尽乎当然,人也。体用不可偏废,天与人相峙并行,乌得执彼废此耶?乃以平昔所讲求经涉而有得者,定为成书。先列峦头之要,次附天星之法,形势方位,各有攸当,天人体用,不相背违。俾孝子慈孙欲安其先灵者,不为偏见所误,命之曰《人子须知》。夫举千古不决之疑,而撊然兼总其全,僭越之罪,何辞可解?乃私心要在于资孝云尔,世当有谅我者矣。
嘉靖甲子孟春德兴山人徐善述书于怡怡轩
郢中重刻自序
不侫曩以先人襄事,与季兄究心堪舆家,间有一得,笔之为书,名曰《人子湏知》。铅山见溪王君、书林余氏虽尝两刻,病其未备,每欲再订,弗暇也。辛巳夏,中丞王公、太史李公召入郢。明年春,又知遇司空曾公,客郢两寅,颇多隙日。乃取前书绪正之。会季兄亦自荆南来,更相与讨论润色,删繁补遗,较昔所著,合者十又四五。录成,司空不鄙,校梓广传。第蠡测管窥,极知不可以为训。念吾兄弟,自少遨游四方,今颠毛种种矣。三十年间,心力尽在此编。敝帚千金,不忍遽弃耳。或诮余尝从荐绅谈性命之学,何屑屑于此,迷而不返?余谓西山先生父子及草庐吴公,皆儒者宗,尝着《发微论》,发挥《玉髓》,删定《葬书》,君子不以此少之。即朱子所上《山陵议状》,有味哉其言之也!且送终,人子大事,而付之庸师之手,天亲之谓何?余为此举,凡以共子职而已。天下岂有无亲之人哉!敬与为人子者共之。高明之士,窜定纰缪,出特见以相长,尤所愿也。
万历癸未春月吉旦山人徐善述书于郢中之阳春书屋
引用诸名家堪舆书目
《青囊经》秦之隐君子体易而作,陈希夷注释称《天机书》。按:世言堪舆家为青囊术,盖祖此耳。
《青乌经》秦青乌子着
《搜山记》汉朱桃仙着
《赤霆经》汉留侯张子房着
《六甲配卦图》汉京房着
《狐首经》按:曾葛溪谓得之沈氏万卷楼中,无作者名氏。郭璞《葬书》所引之《经》即一也。
《锦囊经》即《葬书》,晋叅军河东郭璞着,宋西山蔡文节公订定,草庐吴文正公删定。
《捉脉赋》晋太尉长沙公鄱阳陶侃着。侃将葬母,失牛,遇异人指牛眠穴,位至三公。今催官说始此。
《小卷阴阳正要》唐司天李淳风着
《大衍历分度》唐内供奉一行禅师着。
《理气心印》唐亚父闻喜丘延翰着。
《雪心赋》唐昭文馆学士章贡卜则巍着。
《疑龙经》、《撼龙经》、《画筴图》、《筴四大穴法》、《立锥赋》、《拨砂图》、《胎腹经》、《望龙经》、《倒杖法》俱赣州杨筠松着。筠松名益,号救贫仙,南唐时人,曾文辿师也。
心镜、寻龙记、阴阳问答雩都曾文辿着。
《一粒粟》杨筠松着,刘诚意伯批注。
《游氏家传启蒙》南唐佥判新安游潜着。潜,国师何令通婿也。
《金锁秘诀》五代陈抟着。抟,字图南,豪州人,受业曾文辿,隐居西华山。宋征不起,赐号希夷先生。
《黑囊经》五代范越凤着。一云杨筠松着。
《洞林秘诀》、《寻龙八式歌》范越凤着。
《葬经六卷》隋肃吉着。
《龙经三卷》左仙着
《太华经》太华眞人许亮着。
《拨沙经》陈亚和着。
《吴氏家传口诀》五代德兴吴克诚着。诚,南唐国师吴法旺子,受业陈希夷先生。
《玉髓眞经》宋国师张子微着。子微名洞玄天师,张道陵三十三代孙。蔡西山先生增发挥。
《吴公解义》批注心印。
《龙格通玄歌》、《吴氏秘诀》俱宋国师景鸾着。克诚子。
《泄天机》前廖瑀着。按:元曾葛溪《俯察要览》云:“有两廖瑀,前廖乐平人,后廖雩都人,俱号金精,术俱神。《泄天机》本前廖着,因余芝孙增入后廖《地课》及《入式歌》,增首尾衍文,世遂莫知有前廖禹矣。”今考前廖著述,重峦头;后廖著述,重天星。后廖乃张公道明为虔倅时拔者,卒传吴氏学。
《阴阳契符》、《师门心法》、《金精口诀》、《怀玉经》、《赤人图》后廖禹着。
《司马头陀水法》马仙着。荆门州马仙观有台基尚存,即其成道之所也。
《发征论》宋闽蔡牧堂先生着。觧注十数家,惟明鄱阳方伯余佑注本最善。
《囊金》一名《心经》,上牢刘谦着,新安谢子期批注。
《光明大照图》司马大士着。
《催官篇》、《旅寓集》宋赖文俊着。俊官建阳,弃职浪游,号布衣子。后修眞太乙峰下,世传仙去。
《玄树经》宋浙右方斗南着。
《海底眼》刘白头着。
《分金断诀》厉伯韶着。
《三寳经》珏斋谢子逸着。
《阴阳正源》宋德兴紫琼张眞人着。
《堪舆要约》南宋国师德兴傅伯通着。
《大理歌》南宋国师邹仲容着。容,名宽,德兴人,与伯通同师廖金精。
《祝氏秘钳》宋观物先生祝秘着。
《堪舆微义》元斋易岩着。
《俯察元机》元学士傅文懿公立着。立,伯通玄孙,祝物甥,精皇极数,学通天文地理。
《革象新书》元德兴赵缘督眞人友钦着。
《俯察要览大全》元曾葛溪着。
《平沙玉尺经》元太师刘秉忠着,明诚意伯刘伯温解释,赖敬迪补注,为当世所宗。
《地理件目》吴折着。一名集解,又名眞指、快捷方式、指南。折,景鸾裔也。
《金斗诀葬法》、《一掌金》云外老人傅地着。地,傅伯通后裔。
《金函经》、《天玉经》俱未详所著。
《分金瀛海经》明德兴董德彰注。
《四神秘诀》、《天卦》、《青囊》、《南针论分金》董德彰注。
《三易三元编》李玄绪着。
《丛珠素书》陈彦绎着,游潜湄斋注疏。
《何家沙法》明丰城南塘》何德宏着。
《地理摘奇》乐平洪理着。
《大地图》松江徐长谷着。
《阴阳定论》泰和周视着。
《阴阳决疑》蜀太守南泉罗青霄着。
《堪舆正要》泰和龙岩樵着。
《堪舆管见》闽副宪双湖谢延桂着。
以下俱不详著者姓名:《昏衢炬烛》、《万万山心法》、《赵缘督琐录》、《祝氏神龙经》、《水经》《张落魄口诀》《空山老人穴法》、《天涯海角经注》、《寸金穴法》、《四十字穴法》、《沙竹图穴法》、《铜人穴法》、《相山骨髓》、《三式全书》《地脉经》《地理指南》、《堪舆指南》、《山海经》。
琐言凡十条
一不可不知地理
孔子曰“卜其宅兆而安厝之”。程子曰:“卜其宅兆者,卜其地之美恶也。地之美者,则神灵安,子孙盛。若培植其根而枝叶茂。”又曰:“祖父子孙同气,彼安则此安,彼危则此危。”朱子曰:“葬之为言藏也,所以藏其祖考之遗体也。以子孙而藏其祖考之遗体,则必致其谨重诚敬之心,以为安固久远之计。使其形体全而神灵得安,则其子孙盛而祭祀不绝。”又曰:“其或择之不精,地之不吉,则必有水泉、蚁蝼、地风之属以贼其内,使其形神不安,而子孙亦有死亡绝灭之忧,甚可畏也。”陆象山曰:“通天地人曰儒。地理之学虽一艺,然上以尽送终之孝,下以为启后之谋,其为事亦重矣。亲之生身体发肤皆当保爱,况亲之殁也,奉亲之体厝诸地,固乃付之庸师俗巫,使父母体魄不得其安,则孝安在哉!”夫观圣贤所论如此,则择地殡亲之道,诚仁人孝子之不可忽者。若平居视地理为末务,而不之问,一旦有大故,则不免仓卒苟且为之,幸得吉地,固所愿矣;不幸而置亲体于蚁泉沙砾中,无异委之于壑坵,不孝孰甚?故人子须于平时讲明其说,庶几他日临事不悞,而亲魄得安于地下矣。虽然,三折臂然后称明医,地之理又非肤浅及鲜传者所能究竟也。苟曰予既已知之矣,而自用自专,悞凶为吉,牢不可破,则其害奚异于庸师俗巫哉!噫,万镒之玉,必付之玉人而后可也。
二不可停柩不葬
司马温公曰:“今人有丧亲者,往往久而不葬。问之,曰岁月未利也。又曰未有吉地也。游宦远方未得归也。贫未能办葬具也。至有终身累世而不葬,遂有弃失尸柩不知其处者。呜呼!可不令人深叹愍哉!人所贵于身后有子孙者,为能藏其形骸也。其所为乃如是,曷若无子孙死于道路,犹有仁者见而殣之耶。且先王制礼,葬期远不过七月,自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又礼,未葬不变服,食粥,居倚庐,哀亲之未有所归也。既葬,然后渐有变除。今之人背礼违法,未葬而除丧,从宦四方,食稻衣锦,饮酒作乐,于心安乎?”吴草庐曰:“丧不即举,年代已远,或子孙参差而人事不齐,或罹兵乱而水火不测,或贫病兼并而不能举,或是非争兢而害成,或官事牢狱而不可为,或日怠日忘而竟成弃置,皆停丧久远而变见多端也。”愚按:二公所言,极其痛切。盖今时之俗,平居多不讲夫地理,及有变故,则懵无所措,停柩以侍择地。初心虽切,久必因循,遂至醉梦过时,不知为天地间极大罪人。有子不能葬其父,有孙不能葬其祖,至于年代深远,诚有如二公之所虑者。呜呼!为人子者可不懔懔然而知所戒惧乎?
三不可侵葬祖冢
夫地理之法虽繁,而“葬乘生气”一言,足以尽其肯綮。故千里来龙入首,惟融八尺之穴。谚云“阴地一线”是也。祖冢既已乘乎一线生气,则其左右上下皆为死气,葬之徒为蚁穴泉窟而已。不惟新葬之柩将为祸患,且又泄祖宗之生气,惊祖宗之体魄,其为害不小也。或曰:中州之地,始葬者南面,后竁左右昭穆而殡,谓之族葬。有一穴安数十冢者,有一冢安十数柩者,似于侵葬,未闻其祸何也?予曰:中州之地,千里平洋,水深土厚,若得一穴,可安十数柩者有之,可安十数冢者有之。张子微所谓“也有一龙十数穴,也有一穴十数茔”者是耳。东南山丛,水驶土薄,易泉而多石,蝼蚁生之,安可与中州比也?或又曰:附葬祖侧,及父母必合葬,皆古礼,有不可议者。答曰:礼贵通变。附葬既有侵祖之嫌,而合葬或不得已,亦不必拘。予兄弟尝游闽至考亭,拜文公朱夫子遗像。及徧观其先世坵垄,文公之祖退翁,名森,字良材,墓在政和县感化里护国寺西。父韦斋先生,名松,谥献靖,墓在崇安县上梅里寂历山。母祝氏夫人,墓在建阳崇泰里寒泉岭仰天湖形。文公墓在建阳嘉禾里九峯山下,风吹罗带形。退翁以前墓皆在徽婺源,去考亭固已甚远。而退公、韦斋、文公之墓,又各在一县,去考亭皆百余里,何尝拘于附近祖冢之说?又,考文公葬父,亦尝三迁,而最后迁处,与葬母同年按文公年谱,干道六年正月葬母,八月改葬父,亦未尝拘于父母合葬。噫!此见我文公先生烛理之明,不狃于俗,足可为法矣!
按:《文公年谱》云:绍兴十四年,葬韦斋于西塔山,其后改葬于寂历山中峯之原。及考韦公,《迁韦斋墓记》曰:初,府君将殆,欲葬崇安之五夫。卒之明年,遂定于灵梵院侧。时熹幼未更事,卜地不详。惧体魄之不安,干道六年,迁于白水之鹅峰山下。又考文公庆元五年撰《韦斋行状》云:公卒之明年,熹奉其柩葬于崇安县之五夫。然公所藏,地势卑湿,惧非久计,乃奉而迁武夷乡上梅里寂历山中峯僧舍之北。即此而观,乃是三迁葬也。见《建宁郡志》。
四不可图葬旧穴
曾葛溪曰:“图葬旧穴,惑之甚也。尝见一旧穴,虽前已发大贵,子孙不肖鬻之,凡三易主,葬二百余年,卒无显者。人但指而言曰:‘此某氏祖冢,徙墎卖与某氏。不利,又转卖某氏,皆不利’。即此可知,旧穴无重发达之验。又有葬后风迁水易者,难以殚举,竟未闻葬旧穴而获福者。况凭福恃势,发他人之坟,诛其用心,已不为天所佑,地何能福之哉?且地脉初兴,如火之始然;及其既败,如灰烬已冷。欲于冷灰中求炙手热,决无是理。此古人谓图葬旧穴,如求嗣续于鹤发妇人耳。”按:葛溪所论,诚皆切当。盖人子求地葬亲,当先修其德。谋葬已发之穴,徙人之亲而葬其亲,伐人之冢而为已冢,忍心害德,莫此为甚,纵得地理,天理何在?予尝谓:人人难保百年坟,徙墎重扦太忍心。莫道天公无报应,后来还有伐坟人。求地者宜知所戒。
五不可拘泥公位
世俗拘泥公位之说,兄弟众多,各懐私意,争论不决,遂有终身不殡其亲者。噫!为人父母者,每以子多为幸。今若此,则是不若少子者,无房分之争,得归全于土,而免久暴之患矣!是故求地惟当辨眞伪,不可拘泥公位。地诚眞美,而于公位或有不齐,此亦付之子孙缘,不可挟私而久暴其亲,亦不可信邪师之言,妄有作为而反坏其地。且欲房分之均,不可拘于一穴,宜别求一穴以补衬之,则得均矣。杨公云“岂可一坟分公位,必取众坟叅互议”是也。大抵公位之说,只可置之勿论。蔡文节公云:“今人动争公位之说,以致久不葬亲,何所见之谬耶!造化者自区处,岂伊人力所能巧计?地不可不择,当使亡魂安处。至于自求多福,乃在地理以外,非可以徇私为心。纔有私心,其计必左。世人以此误自己,误子孙者甚多。及不如意,从而迁徙,愈更愈错,非地误人,用心之误也。”程子曰:“不以奉亲为计,而专以利后为谋,非孝子安厝之用心。”诚为至论。故人子但以安亲为念可也。若曰期生人之受荫,冀富贵于将来,但末务耳。况有葬后沙水变易,而公位之说亦多不验。为人子者,须知大义,岂可专泥于兹乎。
六不可轻易改葬
孔子曰:“古者不修墓。”非不修墓也,盖必诚必信已。当葬时而豫为一成不动之计,其慎重尚如此,况举既葬之亲而欲改迁之,何可以慎重不如是乎?今之人有轻信人言,或为富贵而动其念,或为祸患而惕其衷,往往易于改葬,彼其事得已耶?抑不得已耶?如其不得已,而有水蚁及他患也,改之无不可也。然亦有为野师所惑,误改吉地者,令亲体不免暴露,吾恐仁人孝子当不止其颡之有泚矣。《青乌经》云:“凡地有五不祥者可改:一冢无故自陷;二冢上草木枯死;三冢有淫乱风声,少亡孤寡;四男女忤逆颠狂,刼害刑伤瘟火;五人口死绝,家产耗散,官讼不息。改之。如见三祥瑞则勿改:一见生龟蛇生气物;二见紫藤交结棺木;三有水珠玸色如乳温暖,或有气如雾,穴中干燥无水蚁,并吉。”甚哉,有味乎其言之也!予兹推广其意,特立五戒:曰人丁蕃衍者不迁,年代深远者不迁,无五不祥者不迁,不犯五患者不迁程子曰:“须使他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窑灶,不为贵势所夺,不为耕犂所及,家道平康者不迁。诚欲其人之慎之也。虽然,礼有改葬之服缌麻,历颁启攒之日,古人亦未尝不迁。如不得已,须得明师再三商确。大抵地无全美,只当察其轻重缓急。如有财无人,须求温暖之穴;有人无财,宜寻得水之地。审有其地果胜旧坟,然后议迁。如旧坟无大祸患,可以平稳,则当别求吉地接福于后,未为不可,奚必于改葬哉!是故“慎之”一字,改葬者所当绎思也。
七不可专意图大
求地须辨眞伪,不必拘大小。若龙穴眞的,纵力量轻,犹能发越。徒慕大地,而不能辨眞伪,葬于假穴之中,是置亲体于水泉蚁穴,求福得祸,顾何益哉!盖大地难识,且有鬼神司之,不可强求。往往图大地者,虽小地亦不得,而竟被假地所误。彼盖不知安稳小地,在在有之,易于求索。况小地既眞,数穴并力,亦能致大。杨筠松云:“大地难得小易求,积累不已成山邱,众坟合力却成大,人说小地生公侯。”又云:“是眞不必问大小,积小成大最为好。”又云:“图大不得且思次,此事当与智者议。”旨哉言乎!人子求地,且知辨眞伪,慎毋为图大所惑。
八不可不观古格
夫地理之学,有道眼,有法眼。道眼生知,不可尚矣。所谓法眼者,必从师授,徧观名墓,何为而吉,何为而凶,龙穴何为而入格,砂水何为而合局,一一检点,以之为法,故曰法眼。卜氏云:“追寻仙迹,看格尤胜看书。”杨氏云:“劝君且去覆旧坟,胜读十卷撼龙文。”又曰:“见格多时心易晓,见多胜耳千回闻。”又云“若不看格信人说,俗师不晓能惑人”是也。故将欲营宅兆,必须先去多观仙迹名墓,以彼为法,则庶几心目有主,不被假地所惑,诚一紧要事也。为人子者,当念厝亲是平生第一大事,上为亲体安宁之谋,下保子孙久远之计,而不可惮其登渉之劳也。
九不可不择良师
曾葛溪曰:“求地必先择良师,师非其人,为害不浅。”诚哉言也!盖得地非难,得师为难。得其师,不患不得其地。苟师非其人,毁瓦画墁,虽有美地,而或扦失其穴;虽得美穴,而或葬乖其法,况欲其寻地乎?故择师又为求地之先务也。然地学之师亦难矣哉,非通儒不能穷理格物以致其知,非眞授受不识榘矱微妙以尽其奥。通儒术,得传授,苟蔑其德,吾恐指鹿为马,诳鸟为鸾,而为害尤甚。是故备斯三者,然后始为良师。虽然,师固不可不择,择而得其人,又须谒诚以感之,故曰取人以身。
十不可不修阴德
蔡文节公曰:“积德为求地之本也。凡人欲为子孙永远计者,当以公心处世,方便行事。一念合理,百神归向,择地论穴又其次也。不然,吾德之不修,而徒责効于祖宗父母之遗骨,朝移夕改,愈更愈谬,其悖逆不孝之罪,适足以取诛谴于造物,顾何益哉!”吴文正公曰:“尝见人家求得吉地,而后不蒙其福,反见凶祸者,何哉?若非立穴之误,便是立向之差。又有掘凿大过,伤龙伤穴,变吉成凶。又有已得吉地,又得明师,而乃固执己见,移穴易向。相地者惟务承顺,不复执术,遂至防误。又或术者憸心诡行,不肯尽术。又有既得吉地,葬之不差,而子孙轻信人言,辄迁改,他姓得之,因以获福。凡此未必尽皆术者之过,往往冥冥中有使然者,由不积德之故也。不积德而求地,譬之不耕而求获,宁有是理哉!”按:二公所论切当。盖欲阴地好,先要心地好。先大父存耕公尝劝人不可以势力营风水,因作诗云: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牛眠鹤举获奇遇,只存方寸地中求诗见《存耕稿》。乡达松轩叶先生以之为名言。又宋谦父诗曰:世人尽知穴在山,岂知穴在方寸间。好山好水世不欠,尚非其人寻不见。我见富贵人家坟,往往葬时皆贫贱。迨其富贵力可求,人事极时天理变。故得吉地,必有德可以膺福,然后神以吉地畀之。神之俾以吉地,即天之报善故也。欲求吉地,为祖父宅兆,俾先人之体魄安而后世之荣盛不替者,当先积德以端其本焉。或曰:求地必本于德,则亦修德而已,择地之术,又焉用哉?予曰:择地以藏亲为计。人子之于亲也,固当无所不用其极。苟虑夫亲魄之安危,则岂容不慎重而广择之哉!修德以竢天,择地以尽人,并行而不悖,仁人孝子之为心也。
附少保都督南塘戚公《止止集》一款
尝观琥珀系草,磁石引针之事而怪之。夫琥珀、磁石无知之物也。草既枯死,而针经火煅炼,生意何在?一被引系,则举跃动荡如生,而针则锋锋相连,可自变量个,坠而复跃。即此,则风水之说,信乎其有。枯骨无知,而未敢以为尽然。然琥珀、磁石其山川乎?针草,其遗骸乎?谓风水不可信者,盖以世人不修厥德,惟以是为务,至有倾人身家,忍心害理,专谋风水,以昌子孙者。却不知地理与天理相为流通,兹一等人,又在天理处责他,而非地理之不验也。曾闻一人谋人葬地,百计觅人讼害。其家诸祸并臻,思所以致之者。彼又买托卜者,向伊妄言曰:“某葬地不佳也,能迁之则安矣。”既而,伊家如其说迁之,彼即谋其故地以葬其父。葬未踰年,所得祸更甚。后疑而迁之,发土至棺,有白蚁蛀木成文曰:“此地若灵,是无天理;此地不灵,是无地理。”夫天产佳地,必待有德者得之,世人遗天理而求地理,惑哉!
按:戚少保所引琥珀吸草、磁石引针之说,与《葬书》“木华于春,栗芽于室;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之意相符,皆所谓气之相感者也。祖父子孙同气,更复何疑!末引地理本于天理之证,尤所痛快。予兄弟又尝闻闽人言:朱子之同安,憇于途,见一坟地山水甚美,因问其樵者曰:“是坟子孙何如?”答曰:“先是富贵,今葬后退败。”公叹曰:“山有理,水有理,此地不发,是无地理。”樵者告公曰:“此山原是某家业,富家某贪其地占葬之。某贫弱不能争辨。”公又叹曰:“山有理,水有理,此地若发,是无天理。”一夕为雷所震。今闽乡犹有能道其详者。
已上所言,皆慎终者所当先知,故特揭诸首,仰仁孝君子加察云。
附杂说二欵
论风水名义
地理家以风水二字喝其名者,即郭氏所谓“葬者乘生气也”。而生气何以察之?曰:气之来有水以导之,气之止有水以界之,气之聚无风以散之,故曰要得水,要藏风。又曰:气乃水之母,有气斯有水。又曰:噫气惟能散生气。又曰:外气横形,内气止生。又曰:得水为上,藏风次之。皆言风与水,所以察生气之来与止聚云尔。总而言之,无风则气聚,得水则气融,此所以有风水之名。循名思义,风水之法无余蕴矣。或曰:天地初分,混沌之始,只有风与水,两相推荡,故曰风水。又曰:风所以扬万物,水所以滋万物,故曰风水。此则皆不切于葬理。而又有水去则风来,水来则风去之说,益又舛矣。
论龙脉穴砂名义
地理家以山名龙,何也?山之变态千形万状,或大或小,或起或伏,或逆或顺,或隐或显。支垄之体段不常,咫尺之转移顿异。验之于物,惟龙为然,故以名之,取其潜、见、飞、跃,变化莫测云尔。曰脉者何也?人身脉络,气血所由运行,而一身之禀赋系焉。凡人之脉,清者贵,浊者贱,吉者安,凶者危。地脉亦然。善医者,察人之脉而知其安危寿夭;善地理者,审山之脉而识其吉凶美恶,此不易之论也。然龙与脉两者相因,有龙则有脉,无脉则无龙。但龙兼指乎形之显着,而脉又专主乎气之隐微,故曰山尤难于认脉。
穴者盖犹人身之穴,取义至精。杨公云:“譬如铜人针灸穴,穴穴宛然方始当。”朱子云:“定穴之法,譬如针灸,自有一定之穴,而不可有毫厘之差。”此皆善状穴之名义也。沙者,古人授受,以沙堆拨山形,因名沙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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