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 发表于 2010-5-1 07:10
有副校长的大驾光临真好,有朋友们的光临更是更上加好,在此恭候等待着您的电话到来!相信价格会令您满意得甜滋滋的!:lol南部 发表于 2010-5-1 22:04
相信价格会令您满意得甜滋滋的!因为,我不是炒房的,也不等着炒房去开饭,只因我今后很少在家住,有意的朋友请电吧!不要再等了.过了这村就没有这店了.记得前几天,我都说了“五一”是没有什么价格优惠的,现在看到了吧!我估计得很准,要优惠就来我这里,是最实在的优惠,优惠得令您心动起来!南部 发表于 2010-5-2 12:02
过了这村就没有此店!南部 发表于 2010-5-2 18:15
过了这村就没有此店!南部 发表于 2010-5-3 08:04
“卖”与“不卖”都无所谓,看好今后的房地产市场。如果您买到相信会很值这个钱!晚秋2010 发表于 2010-5-3 10:15
吹够了!! 不如直接D!报个出来``南部 发表于 2010-5-4 06:39
“卖”与“不卖”都无所谓,看好今后的房地产市场。如果您买到相信会很值这个钱!愿支持与看到本帖的朋友都永葆青春,身体健康,出入平安!南部 发表于 2010-5-5 18:40
顶给有需要的朋友看!死了都要甩 发表于 2010-5-5 20:24
50年产权,本身就系缺点,要过公路又一点南部 发表于 2010-5-6 02:14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包括每个人自己,总觉得某些地方不完美,最好是某个部位是这个样子呀!-------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了,这样我就是最完美的人了,只可惜夏娃制造的时候,就有意让世上是没有完美的人的,所以,在此我只能够说:“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给自己工作、生活带来最方便的才是最最好的房子!”顶给最最需要的朋友看,顶给最有眼光的朋友看!物有所值!南部 发表于 2010-5-7 08:19
“五十年”是“土地使用权”,“房产权”是“没有年限的”,只要房子不倒,永远都是您的房子!这是《物权法》规定的。康利达卫浴 发表于 2010-5-7 12:41
请报价给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