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
发表于 2010-2-23 15:26
爱情本要专一
愿天下的女人都不受伤吧
我是过来人吗
思空见爱
发表于 2010-2-23 19:56
回复 12# 人民
果然是三不离行```律师就是律师
小杨
发表于 2010-2-24 16:59
这样的男人还要来干嘛
西城
发表于 2010-2-24 19:20
楼主竟然不发飙,他应该没什么值得你留恋的
菏凊嗨晏
发表于 2010-2-24 19:34
看来LZ在忍受折磨中……
BLLJLSS
发表于 2010-2-24 20:15
保留证据,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赔偿!
人民 发表于 2010-2-23 15:15 http://bbs.gxbl.net/images/common/back.gif
她好像还没结婚吧!:lol
含。
发表于 2010-2-24 23:12
把他排除掉
GG-牛牛
发表于 2010-2-25 09:33
小孩子不懂事,不敢胡言乱语。路过···歇歇脚!
风信奇缘
发表于 2010-2-27 08:47
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爱了。他也或也不再爱你了,这样的爱情不要也罢。
爱不在漂
发表于 2010-3-4 19:08
没钱也一样会找\心已经不在你身上了
秋天枫叶
发表于 2010-3-6 22:45
不要教别人离婚,这样的事在这个社会好正常,坐下来慢慢讲清楚……
好色仙人
发表于 2010-3-7 17:15
楼主你也去找个男人,看他怎么样!!!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