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发表于 2010-2-3 20:21

关于对“人中之龙 ”禁言

敏吖头 在水区发了一贴有关两个情人的相片。相片已经被画花,而且看不清是谁。

这种行为虽然不好,但是没有违反任何规定。别人可以选择不看不理。

人中之龙在该贴中指出
这贴有违道德,并怀疑这发贴主人的人品和精神。
开始我们看到的是在教育,随着敏吖头的过度回应,并最终说人中之龙为精神病。

此时这两个人的行为升级为争吵并攻击,并严重影响论坛环境和其它网友心情。

争吵过程中谁对谁错已无法,也不用去理清,更不可能去理解。

但是作为以教育家出现的“人中之龙”并没有与之耐心分析对错,直接与之对骂。
没有做到最初的的出发目的。过程中也没有很好克制自己,也没有妥善处理矛盾。

刚刚“人中之龙”又发一新贴,欲再起争吵。
本论坛并不是是非之地,不欢迎对网友不友好的言论。

先禁言。再看情况进行后期处理。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大家要共同维护我们北流人的网络精神家园。

含。 发表于 2010-2-3 20:24

我个人觉得不该禁言,有什么让他们两静下来再好好说说,你禁了他他就更什么了。。。。气往哪撒啊,邻居遭殃了

单车Ξ时光 发表于 2010-2-3 20:46

要禁两个都得禁··要不禁就都不禁··{:3_103:}
公平一点···

會长 发表于 2010-2-3 21:07

支持楼上说法!

安静 发表于 2010-2-3 21:18

要禁两个都得禁··要不禁就都不禁··
公平一点···
单车Ξ时光 发表于 2010-2-3 20:46 http://bbs.beiliune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96你处事要公平哦

振誉服装 发表于 2010-2-3 21:34

{:3_99:}

96 发表于 2010-2-3 21:38

再有人吵这个事情

见一个封一个

BLLJLSS 发表于 2010-2-3 21:40

唉,真头痛!

96 发表于 2010-2-3 21:56

为了北流人民有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會长 发表于 2010-2-3 23:44

{:3_111:}

lhr6223 发表于 2010-2-4 00:36

{:3_111:}

拒绝怜悯 发表于 2010-2-4 02:15

你们都那么想我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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