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lin 发表于 2009-8-13 20:30

买房子送面积 真送还是假送?

2009年“赠送面积”成为玉林楼市营销的又一奇观。一些新盘“慷慨”赠送,各类户型均打出“入户花园”、“超大露台”或“阁楼”赠送。这种送面积的现象得到了很多客户的认可,他们觉得自己得到好多的优惠。

赠送的面积究竟能给购房者带来多大的实惠? 房地产资深人士黎先生表示,此前,由于一些赠送面积是不计算面积、产权的,所以消费者认为是捡个免费的便宜,尽管一些建设成本也是分摊到了房屋的整体建设成本中,但也乐于接受开发商的促销。其实,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吃亏。尤其在买房时,如果有“利”可占,消费者往往表现得很主动。目前的送面积只是开发商的一个促销工具,是促销的花样。这种情况有点像卖汽车的说送购车者一个备用轮胎,其实约定俗成每辆新车都是有备用轮胎的。虽然这种营销策略确也受到购房者的极大关注,但黎先生特别提醒购房者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所谓的赠送面积,其建筑成本等已被分摊进了房价,购房者实际并非真正捡到便宜,买房仍要重点关注房屋质量、配套等基本要素;二是一些赠送面积比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能否真正达到购房者预想的使用目的难以确定;三是,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进而实现“一房变两房”、“两房变四房”的梦想,并非由开发商说了算,这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

赠送面积究竟通过哪些具体手段实现?某设计公司蔡总监表示,目前看到的一些赠送面积的户型是通过二次改造获得的,改造会影响外立面形象。外立面设计肯定要求规范,如果改得不像样也不太好,可能导致整个建筑的外观品位下降。到底怎么规范“送面积”,现在国内好像没有样板。通过封闭墙体来实现“送面积”的花样销售,只不过是变换个计算面积的方法而已。送多送少这个会牵涉到开发商有多“进取”了。所谓“买房赠送面积”之类,基本上都是没有围合或没有完全围合的。蔡总监坦言:如果能计入面积销售开发商谁不乐意呢,只是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实不能计入销售面积,那就顺带打个“赠送”吸引购房者,给购房者感觉是房价虽然有点高,但加上赠送部分,均价显得不高,购房者心理上感觉划算。二次改造装修的费用购房者在购房时是往往忽略掉的。

某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则认为,开发商的这种促销行为有虚假宣传的嫌疑,有点“假打”。 因为按照有关规定,阳台、露台、飘窗等这些地方本身就只能算半面积或不算面积。200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台的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按该《规范》的相关规定,入户花园是指至少有一面不封闭的入户过渡空间,本质上属于一种未封闭阳台;飘窗是指,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露台又称晒台,指供人室外活动的屋面或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有围护无顶盖的台面;挑高阳台则是指与其上盖相距超过一个自然层以上的阳台,通常被视为无上盖阳台。在玉林目前入户花园只能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阳台、露台、飘窗等只要不围合,都不能计算面积,而打出所谓“买房赠送面积”之类广告的项目,基本上都是把没有围合或没有完全围合的空间,通过建筑封闭获得不在产权面积内的实用面积,属于不合法的产权面积。

每套房子的所有面积,开发商都已经设计进他的出售价格里面了,只是包装的手法不一样。这个游戏规则一早就由开发商定的。比如说全算面积销售,而没有“赠送”的面积,这时销售面积变大但平均价格可能低一点;或以高销售价格配赠送面积,这种手法把住宅包装成为送很多,但是总价是一样的,只是分摊面积计算方式的不一样。在送面积这样一些“好事”面前,我们购房者需要分清楚,是真送了,还是假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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