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lin 发表于 2009-5-27 21:57

北流法律名人---勾漏状师陈家鸿普法记

勾漏陈家鸿氏,状师,传闻粤状师陈梦吉之后,热衷维权却未过司考,日日于勾漏圩上游街宣传,开三轮,发传单,放广播,自称勾漏之“法律雷锋、**克星、**斗士”。怎知心想上门普法,不料路人皆当笑话,唉,唉,唉!看官睁大眼睛了:陈先生宣誓图,这就是他的法律信仰。再看仔细了,还有他毕业的学校,一共4个。

梁志敏文

北流南部的狼 发表于 2009-5-27 22:19

都见过。

流水无情 发表于 2009-5-27 23:21

大状师
送法上门

96 发表于 2009-5-28 00:17

我第一次看到这个人和车时

心想,这社会怎么还有正义之人?

菏凊嗨晏 发表于 2009-5-28 08:44

……强……

酒鬼 发表于 2009-5-28 11:31

他原来是老师他还教过我。好久就出来‘混’了还没有听说他打赢过什么官司。

鹏之大 发表于 2009-5-28 12:22

都见过他的三轮车。呵呵。
不管他做得怎么样,起码他的确是以实际行动出来宣传普法,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

96 发表于 2009-5-29 23:58

他现在还是教师
听说他书教得不错

出来混得也不错

liyunzhong 发表于 2009-6-11 11:28

好厉害的, 陈状师还经常到我的电脑店里来打印过很多的诉状文书,近来他代理群众状告交警大队,要求赔偿被交警大队擅自拆解一辆到报废期限的带卡车,交警于2009年6月2日与陈狀师签订了一份《行政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给车主40000元(四万元)。此前他于2004年也告倒北流市公安局(对他非法拘禁15天的**)公安局赔偿他1000多元。还有2006年他又与北流市人民政府因租用旧检察院的铺面问题而对簿公堂,最终的结果是市政府办公室因私开白单来收取租金而被市纪委查处,政府办补交10000多元的税金,然后改用正规的收费单据收租,而陈狀师在合同期满后的2007年1月18日在法院的通知下搬离了该铺面,!!!!!!!!
另外陈狀师还为六靖镇六靖村在广东东莞打工受伤致残的江其安讨回5万元的伤残补助费。听说该工伤者已超过工伤期限1年之后才找到陈狀师的,如果在工伤期限1年内陈狀师有能力挽回50万的赔偿。。。。
    现在陈家鸿狀师已经顺利通过了天下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证A证。证书号码是------
A20084509210970 从今之后他就是正式的法律工作者--------律师了。祝贺!!!祝贺!!!祝贺!!!!!!!!!陈律师的电话是:13737510376       0775--8913028      0771--2553377

liyunzhong 发表于 2009-6-11 11:31

u01d 发表于 2009-6-11 22:56

正义之士,值得顶。

世纪飞扬 发表于 2009-6-21 18:45

顶陈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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