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ijnjb 发表于 2025-3-21 08:08

叫你举报!共同打击北流“黑气”

关于打击“黑气”举报电话的公告广大市民朋友们:为进一步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人人参与燃气安全”的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全面排查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特向社会公布打击“黑气”举报电话。在此,诚挚邀请广大市民积极投身监督举报工作,共同守护我们的安全生活环境。
一、“黑气”的危害“黑气”通常是指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充装、销售的瓶装燃气。这些“黑气”来源不明,大多没有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可能存在气瓶超期未检、瓶体损坏、气质不符合标准等诸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燃气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给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二、举报范围(一)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瓶装燃气充装、销售的行为。(二)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瓶装燃气的行为。(三)利用非法手段获取气瓶进行充装、销售的行为。(四) 充装过期瓶、报废瓶、超期未检瓶等不合格气瓶的行为。(五)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六)其他违反燃气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举报电话及受理时间举报电话:0775-622050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温馨提示在举报时,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的线索信息,如非法经营点的具体地址、经营人员特征、车辆信息、燃气储存和充装设备情况等,以便执法人员能够迅速、准确地进行查处。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使用“黑气”,选择正规的燃气经营企业购买瓶装燃气,并注意检查气瓶的检验合格标志、瓶身标识等信息,确保用气安全。打击“黑气”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燃气市场环境。五、保密承诺      市城管监督局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5年3月

anqi126 发表于 2025-3-21 08:12

举报“黑气”,守护家园!每一通电话都是安全的盾牌,每一次行动都是生命的保障。让我们携手,点亮安全之光,驱散隐患之暗。

广州一狼 发表于 2025-3-21 08:53

举报“黑气”,守护家园!每一通电话都是安全的盾牌,每一次行动都是生命的保障。让我们携手,点亮安全之光,驱散隐患之暗,共同编织一张坚不可摧的安全网!

eedphldp 发表于 2025-3-21 17:49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举报黑气人人有责,揪出“隐形**”,共同守护我们的安全生活环境。

tnqmnugl 发表于 2025-4-2 17:32

举报“黑气”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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