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wcel 发表于 2024-12-11 11:10

北流某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被处罚...

近日,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2024年玉林市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积极培育餐饮文明,让节俭用餐和“光盘行动”成为公众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自觉,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4个,具体为:
[*]2024年4月19日,福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福绵区某米粉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
[*]2024年7月4日,兴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中,发现兴业县某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
[*]2024年8月21日,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博白县某饮食店开展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2024年10月17日,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镇某大排档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市场监管部门希望通过法治手段建立起严格的法规制度和执行规约,同时更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理性、平和的消费心理,在全社会营造理性消费、健康饮食的良好氛围,形成“简约餐饮”的时尚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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