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酒” 彻底凉凉!市场监管总局出手了!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2024年3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为期1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清理深挖非法制售源头铲除违法链条,严打重处不法分子
为进一步推动专项行动,深化问题治理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强调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严禁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严禁餐饮单位违法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严禁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 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严禁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公告》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推动全社会共同抵制“特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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