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4000多万元购房款 却迟迟未拿到房产证
2016年,来自山西的李女士与家人向海南光瑞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位于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瑞佳商业广场共三层的商铺,总房款4000万元。近日,李女士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到去年年底,她支付房款共计4007.9998万元。可至今开发商却不配合他们办理相关房产的网签备案和房产证,这是怎么回事呢?业主投诉:三层商铺迟迟拿不到房产证
据李女士介绍,2016年9月,她与丈夫、儿子、女儿四人,向海南光瑞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位于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瑞佳商业广场3255平方米的负一层、3282平方米的三层、以及3328平方米的四层共三层商铺,总房款为4000万元。李女士说,她首付了900万元,随后向银行贷款了900万。“因为在我们购买之前,一些商铺已经出租出去了。”李女士说,其余的款项便通过商铺租金、押金抵房款,以及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据李女士统计,她自2016年9月14日~2020年11月21日期间,共支付63笔房款,共计4007.9998万元。原本以为钱付清了,就能拿到房产证,令李女士没想到的却是事与愿违——开发商不协助她办理房产证等相关业务。
李女士告诉记者,经她向住建部门查询了解,瑞佳商业广场负一层完成了网签备案,但未办理房产证;商场第四层在2019年取得了房产证;而第三层既没有网签备案,也没拿到房产证。“为了还房款,儿子将老家的房子、车子变卖了,我多次找开发商办理产权手续,均遭到对方的拒绝。”李女士很是忧心,目前商城大多数商户租约到期,有些商户也开始提前解约,她现在急着将购置的商铺重新装修出租,希望盈利来还清银行的货款,但目前因第三层没有拿到房产证,因此没有办法出租。
开发商回应:业主还差22万元购房款未付清且其中一层未缴物业费
针对李女士反映的情况,2月1日,记者采访到了海南光瑞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李峰。“因为李女士的购房款没有交齐,还差22万元,因此我们目前还不能办理备案和房产证。”据李峰介绍,李女士的每一笔购房款和交易时间他们都有记录,他通过公司的财务查询记录得知,李女士从买房到现在,支付购房款的时间跨度有6年时间,如今还差22万元左右未支付。
“因为李女士是一次性购买的三层商铺,合同交易的是整体三层,要把三层商铺的购房款全部付清,才能全部办理相关手续。”李峰称,存在异议的是,李女士想将所差的22万余元,用负一层的超市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来冲抵购房款。
李峰解释道,位于商场负一层的超市是开发商签约引进的,李女士之后才买的房,也就是说先有租赁后有买卖。“李女士的意思是将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都冲抵购,我认为租金可以冲抵,但履约保证金不行。”李峰称,8年前,李女士还未买房之前,公司就与超市签约时超市缴纳了50万元左右的履约保证金,双方约定,若超市存在违约行为,那么公司不予退还该笔保证金,因此公司与超市的关系产生在李女士之前。
“该超市因经营不善,去年9月提前解约,并将于今年3月31日撤场。”李峰称,公司与超市解约后,是否扣除超市的履约保证金,要扣除多少,这一切有待超市退场后与开发商协商才能得知,该超市的履约保证金能否冲抵李女士的购房款,还需要请法律专业人士来界定。
李峰还告诉记者,李女士除了要交剩余的22万元外,还需交负一层这些年所欠的物业管理费、设备使用费,约有100多万元。
住建部门:双方若协商不成,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对于李峰的答复,李女士认为,既然她已购买下了三层,那么开发商就没有负一层的产权,她取得产权后,超市继续经营,那么履约保证金自然是要转到她的名下,因此开发商是没资格与超市方面协商退还履约保证金一事,而开发商此番说法,是找理由拖着不给办证。
1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进行了解。经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查询,在双方所签的合同中,目前李女士购买的瑞佳商业广场的三层均显示为“预订”状态,也就是说双方预订在李女士的名下,只有等开发商提交了相关手续后才能完成网签备案。
“交完房款后,商铺能否完全备案,要看双方的约定。”该工作人员建议,若开发商违约的话,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住建部门后期会依据法院的判决结果,协助法院来进行处理。
“通常签订合同后,进行备案、再缴纳了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就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工作人员表示,一切按照合同来办事,如果业主与开发商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只能通过法院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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