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
各位车主: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二、对2020年7月1日前(不含)生产、进口的未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总质量3.5吨),若其销售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前(不含),2021年1月1日后公安交管部门仍可按规定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若其销售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后(含),则不允许注册登记。
三、根据公告的规定,此次实行国六政策的车辆为轻型汽车,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00kg。
特此公告。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2021年1月4日
Q购买车辆时如何查看车辆排放标准?A国产车辆: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和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的信息须均为中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进口车辆: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和生产一致性证书信息须均为中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也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网址:https://www.vecc.org.cn/)查询车辆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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