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玉林市本级购房继续实施契税补贴,还有这些好消息
9月8日,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补充通知,该《通知》就继续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放宽预售资金监管、放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时间等方面进行了补充,详细内容如下: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2020年3月18日《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玉政办函(2020) 12号)印发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房地产行业积极应对疫情,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扎实推进“六稳”“六保”任务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购房契税补贴凡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截至2020年12月12日前),在我市本级(包括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的,按已缴契税为基数,契税补贴比例为30%(新建商业及办公用房的最高在1.5万元以下)。具体实施流程及操作细则仍按《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林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告》(玉住建房(2020) 1号)文件执行。
二、放宽预售资金监管
(一)降低重点资金监管额度。凡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资金比例调整为15%。
(二)加快项目建设和鼓励扩大投资。到2020年12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或母公司),或国内百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关联公司(以网站公布排名为准)的担保函,可以抵顶不高于担保函额度的预售监管资金。该款项可用于该项目的建设投资支出,以及计划在我市新开发项目的国有土地招拍挂保证金、土地出让金费用支出。
(三)用于在我市新开发项目的资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将预售资金往土地招拍挂专用账户转入竞买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方可有资格参与土地竞买报名、报价。成交后,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方将土地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缴入财政出让金专用账户。如竞拍失败,需将预售资金足额原路返回监管账户。
三、积极推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规范化管理,放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时间认真贯彻落实《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0) 1号)精神,加快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规范化管理,保障物业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鉴于新冠疫情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为缓解各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优化营商环境,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时间调整到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执行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措施执行期间,国家、自治区、玉林市新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最新的相关政策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8日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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