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不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北流人,速来围观!
自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以来及电动摩托车的产生,许多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的概念比较模糊,今天小编就详细给大家解说一下,以便对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进行区分。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按照机动车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无脚踏板,最高车速不得超过50km/h,整车重量可超55kg,电机功率在400W—4kW之间(非强制),电池电压无限制,不能载人。
电动两轮摩托车:无脚踏板,最高车速可大于50km/小时,整车重量可超55kg,电机功率可超4kW,电池电压无限制,可载1人。
电动自行车:必须配有脚踏板,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h,整车重量在55kg以内,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电池电压不得超过48V。
一、电动摩托车
1技术参数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它是使用电驱动的摩托车,依据现行的GB/T5359.1-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摩托车
由电力驱动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两轮摩托车: a)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 b)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
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km/h的两轮摩托车。
2准驾车型驾驶证
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摩托车
需要D、E或F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才能够驾驶
需要D或E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才能够驾驶
3车辆车牌样式
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号牌外廓尺寸:220mm×140mm,蓝底白字,白框线,玉林范围内为“桂K”开头。
电动两轮摩托车号牌外廓尺寸:220mm×140mm,黄底黑字,黑框线,玉林范围内为“桂K”开头。
4登记依据
按照机动车登记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即《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等。
5注册登记需要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6年检和报废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新车6年内免于到检验机构检验、每2年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超过6年的,每年需到检验机构检验1次。报废年限:13年。
二、电动自行车
1技术参数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正式实施。对执行标准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通过国家CCC认证,且列入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符合下列要求:
a)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b)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c)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d)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e)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f)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2准驾车型
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
3车辆车牌样式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颜色为蓝底白字白线框,号牌大小为140mm×90mm,玉林范围内为“玉林”开头。
4登记依据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9号)。
5注册登记需要材料
1、车主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
3、合格证。
6年检和报废:无年检和报废期规定
综上所述: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区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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