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男子全款买二手房 过完户发现房子仍在租期
南宁一男子全款买二手房,办完过户发现房子仍在租期!卖家拒绝交房?通过中介买下一套房子,可办完过户手续,买家拿到不动产权证后,因原房主卖房前已将房子出租,租期未满拒绝交房。5月20日,曾先生给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来电时表示,他曾多次与原房主交涉,对方均不理睬,交房时间拖了一年。中介称,已完成居间服务,解决问题还需直接找原房主。
▲曾先生花了70万元买了房,拿着不动产权证却进不了家。
遭遇:拿到不动产权证却进不了家
“付完房款,办完过户手续,却进不了家。”说起买房的事,南宁市民曾先生一脸无奈。
曾先生此前住在南宁市人民东路11号。因旧城改造拆迁,他们一家在去年1月份搬迁后,便找中介寻找房源。
“去年2月份,优居房产中介新竹路一家门店的置业顾问打来电话称,新和平商住楼有一套房子。”曾先生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房子情况后,他和置业顾问去看房时,发现房子里有货物,且处于出租状态,“当时我就表示,让卖家尽快找租客协商,交房时腾空房子。而且签三方合同时,必须注明不带租约。”
经中介协调后,去年3月24日,买卖双方、中介方,签了三方《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约》。约定,谢某将位于南宁市人民中路5栋新和平商住楼C栋4单元602号房,卖给曾先生,总房价70万元。2018年5月20日前交房,物业交付时不带租约。卖方不按约定时间交房,每逾期一天,按房子成交价的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买卖合同约定,卖家交房时不带租约。
曾先生说,签完合同后,他分三次,支付了68万元购房款。去年5月30日得到不动产权证,办完了过户手续。剩余的2万元,等交房后再支付。然而没想到,原房主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目前我们一家只能在外面租房住”。
租客:已交租金,租期满后会搬走
曾先生表示,他多次找到中介联系原房主,中介也给原房主发了催告函,但原房主迟迟不交房。原房主曾表示会把超过交房时间后的租金给他,可一直都不实行。
5月21日上午10时30分许,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来到新和平商住楼C栋4单元楼下。曾先生朝房子望着说,“每次来,都只能在门口看看。我想断水断电,强行清空房子,又怕跟租客起冲突”。
记者上楼后发现房门关着,敲门也没人应。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租客梁先生。得知记者采访意图后,他说,租房合同是在原房主卖房前签的,租期是2年,今年8月8日才到期,而且一次性缴清租金,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之前,他也和中介表示,因房子是租来当仓库放货物的,搬走需给一定的时间过度。后来,已找到其他地方打算搬走,中介又表示新房主已在外租房子住,可等到租赁期满后再搬。至于原房主与新房主之间的纠纷,需要他们自己解决。
中介:解决问题还是得找到原房主
曾先生认为,购房合同已明确交房时不带租约。原房主却迟迟不愿意交房,继续把房子出租,中介方在提供居间服务时,没有按合同和原房主协调好,也有一定责任。
记者就此事致电优居房产中介门店经理朱先生,他表示,都是按流程走的。而且,过了交房期限后,中介方也多次和卖家谢某联系,并发催告函,但卖家一直不肯按合同约定办事,后来打电话也没人接,其中一个电话还停机了。联系不上卖家,中介方也没办法。
朱先生说,为了保证买家及时收到房子,他还让买家预留了2万元交房保证金。原房主违约拒绝交房,也给了买家建议。鉴于目前的情况,如果买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中介方会及时提供相应证据,配合买家起诉。
律师:卖家违约要承担赔偿责任
原房主为何迟迟不交房?12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拨打卖家谢某留在中介的两个手机号码,发现均已处于停机状态。
新房主是否可以强行清空房子?南国法援律师麦鹰雄说,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使新房主拥有该房所有权,也需待租客租赁期满后,方可获得房子的实际使用权。
那新房东该怎么办?麦律师说,原房主没有按合同约定交房,明显违约。而且,原房东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项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交易显失公平,以此为据,曾先生可以要求变更撤销合同或要求原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麦律师提醒,买卖二手房,购房者的义务只有一项:付钱。而房东的义务却有很多:交付房屋、迁出户口、办理产权证等,只要有一个环节卡壳,都对购房者带来麻烦。所以在购买二手房时,通过到主管部门、走访等方式,查明房子出租、抵押等情况,并把交房时是否带租约等内容,写入合同中。同时,提高违约赔偿,以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
作者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徐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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