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楼上改装污水泡坏楼下天花板 物业这样做
老黄指着房间天花板说,这个地方经常渗水导致发霉
祥宾路某小区业主老黄在自家厨房洗碗时,天花板的腻子粉突然掉落。老黄说,2012年,楼上601号房业主老周对房间进行二次装修后,他家的天花板就经常出现渗水等状况。4月18日,该小区物业表示,厨房天花板腻子粉掉落一事已经处理。接下来,针对老黄提出的“楼上要将房间恢复原样”等要求,物业将与老周做进一步沟通处理。
家里备塑料膜防天花板漏水
老黄今年74岁,居住在祥宾路某小区某栋居民楼3单元501号房。今年4月17日晚上8时许,老黄在厨房洗碗时,天花板的腻子粉突然掉落,还好没有被腻子粉砸中。老黄拨打小区物业值班电话,反映这一情况。
据老黄介绍,他们家于2002年搬到该小区。2012年8月份,楼上601号房业主老周对房间进行二次装修。装修房子时,施工人员使用大功率风钻机施工,噪声很大。老黄几次登门劝说改用小功率风钻机施工无果后,一家人不得已到亲戚家暂住。
几天后,老黄回家发现,主房阳台的天花板被钻破一个洞口,主房的电线被拆断。最终,小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出面沟通,这事才得到处理。老黄事后打听得知,老周在外面买了新房,就把601号房改装成两套客房用于出租。
2013年6月的一个午夜,老黄在主卧室里睡觉时,床顶上的天花板往下滴水,把毛毯淋湿了。从那时起,老黄家的中房、餐厅和卫生间等处的天花板,经常渗水、发霉。老黄因此在家里备好塑料薄膜,随时预防楼上漏水。
双方闹不愉快楼上有意躲避
小区物业管理处现任主任曾女士是2011年到小区物业工作的,据她回忆,他们当时到601号房查看发现,租户使用洗衣机没有排放好排水管,污水就沿着低洼处流淌到主房,导致楼下老黄家的天花板漏水。之后物业介入处理此事,老黄有一段时间也没相关的投诉了。
之后老黄家的主卧室天花板虽然不再漏水,可老黄一家人遇到的烦心事却从不间断。2017年8月的一天晚上9时许,中房阳台天花板突然漏水。老黄的老伴当时就在中房阳台上洗衣服,躲避不及,被淋了。
物业工作人员通知老周连夜赶来处理。在老周的家里,老黄和老周因此闹不愉快。从那时起,老黄家的天花板一出现渗水等状况,老黄就打不通老周的电话,就算是物业和业主委会员进行协调,老周都不会出现。
今年4月18日,记者在6楼看到,老周的这套房设有两个门口。敲了601-2号房,无人应答。老周在电话里得知记者来意后表示:“不管怎么样,你去问物业吧。”随后就仓促挂掉电话。
物业将尽量做好沟通处理
601-1号房的住户告诉记者,她平时只使用半干拖把拖地板,其他情况就不清楚了。老黄家的厨房,就在601-1号房的厨房下面。当天,随记者来到601-1号房的老黄,查看了厨房后认为,可能是水池排水管往厕所排污水的倾斜度不够,导致污水回流积蓄在地板下面,使得他家天花板潮湿才导致腻子粉掉落。
曾女士表示,他们在4月17日接到老黄的反映后查看发现,601-1号房水池的排污管漏水了。此前,租户自行拿水桶在水池下面接漏水,有部分污水沿着排污管滴到地板上。随后,老周更换了排污管,目前仍在观察中。
“老周又把空调机安放到我们家小房窗外的墙边,噪声太大,希望他尽快把空调机搬走。”老黄说,“我每次反映问题后,物业和业委会工作人员都上门查看。然而,包括老周在内都没有人主动联系我反馈情况……”
采访中,曾女士表示以后将改善工作方法,尽量做好沟通工作。由于从装修房子至今间隔时间比较长,他们也将把老黄提出“601号房恢复原样、保证地板不再渗水,适当赔偿经济损失”等要求,跟老周做进一步沟通处理。
律师看法
利用不动产时应当避免损害邻里
“我国《民法总则》等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的莫远锋律师认为,如果老周因装修房子给老黄一家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当然,老黄也有权利要求老周妥善处理好有关邻里之间的问题。如双方协商不成,老黄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规链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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