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发表于 2007-12-30 00:38

北流市2007年公开招聘北流广播电台、北流电视台采编播及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2号)的有关规定,经玉林市人事局审批了招聘计划、核准了招聘实施方案,北流广播电台(市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北流电视台(市财政差额拔款的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采编播及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共9名。为确保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北流市公开招聘广播电视采编播及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共9名。其中:记者3名(电视台2名,电台1名),播音员、节目主持人3名(电视台1名,电台2名),广播电视编导1名(电视台),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员2名(电视台1名,电台1名)。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没有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两会一部”管理规定等问题。
2、热爱党的新闻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以上的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
(二)各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报考记者岗位者,年龄必须在36周岁以下(即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且有一定的新闻写作水平,熟悉计算机操作。
2、报考电视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岗位者年龄必须在2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2米以上,并取得全国普遍话测试二级甲等以上证书,且符合电视节目播音主持的上镜审美要求,形象好,气质佳。
3、报考电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且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普通话标准、流畅。
4、报考广播电视编导岗位者,年龄必须在28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且有从事广播电视栏目、文艺节目的策划、采访、主持、撰稿和编导等独立工作的能力。
5、报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者,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掌握电子系统和信息传输与处理的基本理论和技术,能从事电子系统、设备和部件的研究、设计等方面的工作。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如有符合两个以上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选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一经报定,不得更改。
2、报名时间: 2007年12月26日至2008年1月4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北流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和军转干部安置股
联系人:张雪云吕昭幸    联系电话:6399207
4、报考者须提交的证件
⑴所有报考者均须提交的证件: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计生证明(必须有出具计生证明的单位负责人和县级以上计生部门验证人的签名及盖公章);⑤“两会一部”及“610办”证明;⑥法院、公安部门证明没有被判处刑罚、违法犯罪等问题的证明材料;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⑵还须提交的其他证件:
报考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岗位者还须提交全国普遍话测试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费及考务费:按照玉林市物价局玉市价120号文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笔试、实践操作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实践操作占总分的2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实践操作和面试考试办法按有关规定进行。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考务工作由市人事局、广播电视局联合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①笔试主要考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新闻写作知识、广播电视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考试不指定参巧资料。
②实践操作测试应试者具体业务工作的能力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③面试综合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
    3、加分条件及分值
①取得全国广播电视采编播人员上岗资格证者加5分;
②在县级以上电台或电视台工作过的每工作满1周年加0.5分(加分依据以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为准,工作时间不足1年不计分)。
4、根据报考者笔试分加实践操作分加加分所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总分数相同,则以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也相同,则依次以学历、职称、实践操作分高低确定面试人选。
    5、笔试、面试考试和实践操作的工作规程由市公招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五、考核办法
根据报考者笔试、实践操作、面试、加分这四项分数相加所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遇总分数相同,则加分多者优先,若加分也相同,则依次以学历、职称高低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核人员需提交近三年来的工作、学习总结。

六、体检办法
5、市公招工作小组组织考核合格的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人数空缺,则在报考相应岗位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分数相同,则以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也相同,则依次以学历、职称、实践操作分高低确定替补人选。

七、公示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将报考者的报考基本情况(含加分)、考试总成绩和已确定的拟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结果等在市人事局、市广播电视局逐项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进行复核,经核实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不予聘用。

八、招聘方式及聘用办法
1、本次招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2、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后,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公招工作小组审批同意,然后按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纪律要求
1、公开招聘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要求报考者严肃纪律,如发现有伪造证件、提供假材料及考试作弊等行为,取消本次报考及招聘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监督。本次公开招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市人事局和市广播电视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人事局 6223235广播电视局 6339837

十、聘后管理
1、被聘用人员为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指劳动或人事部门办理了吸收或聘用手续的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被聘人员为未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市广播电视局报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
2、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本简章解释权属北流市公开招聘广播电视采编播及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工作小组


      
               

                北流市公开招聘广播电视采编播及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工作小组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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