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发表于 2007-9-1 21:25

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司局、省广电局联合招开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会议:

1 将未备案网站全部关闭.
2 网上信息内容必须合法,不能出现“十一不准”内容。
3 交互式栏目一律关闭。


任何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请各位管理员检查自己管理区里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关闭.
9、10两个月为严查期,如在这个时间段出现网上不法信息,将会导致服务器断网2个月,后果非常严重,请各位管理员注意.

udb.817 发表于 2007-9-2 11:24

支持下.

天下 发表于 2007-9-2 23:26

收到、、、

罗马 发表于 2007-9-4 10:20

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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